“瓜分的香烟是捐赠的”难掩悠悠众口|顶端快评
顶端新闻评论员张晓磊
11月18日,一则“社区干部瓜分从企业索要的香烟”的视频在网上流传。据天眼新闻报道,山西太原万柏林区大井峪社区党委书记称“视频不属实”,香烟系属地企业“捐赠”,用于庙会执勤工作。该社区副主任称,会议收到的香烟分给了在庙会执勤人员,每人2盒。大井峪社区居委会主任称,当时了解到是“分烟大会”就“转身离开”,上述香烟是“要的”。
19日,当地纪监部门通报:已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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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名场面”被网友戏称为“分赃大会”,但若说“分赃”,可能还冤枉了部分基层干部,该社区居委会主任就没有参与,而是“转身离开”。说起来,这事件并不复杂,但问题并不简单,顶端新闻评论员认为有必要进行一些追问:
第一,视频是怎么流出来的?从视频的角度来看,这是一个室内监控。监控的影像谁有权力查看、复制、公布?公布者出于什么目的?是为了彰显正义,还是另有企图?另外,这样的内部视频公布出来,带有极大的偶然性,如何才能确保对基层干部的监督能够常态化和公开化?
第二,视频中,疑似对分烟不买账的,只有社区居委会主任一人。如果这位居委会主任是一名清正廉洁的干部,那么,他还能在这个社区继续开展工作吗?如何保障这种干部不被排挤?当一个踏实为群众服务的好干部面对这样的窘境时,是该表现出随波逐流,大事清醒小事糊涂,还是该一身正气却搞僵了人际关系,进而影响到正常工作呢?
第三,说说具体事件中的香烟。无论是“索要”还是“捐赠”,其实没多大区别,更为关键的是“属地企业”这个词:在人屋檐下,怎能不“捐赠”?换个说法,不代表企业没受到胁迫。如果社区的权力足以影响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那么“捐赠”就可视为“索要”或“敲诈”。
至于“香烟分给了在庙会执勤人员,每人2盒”这个说法,在顶端新闻评论员看来也是说不通的,且不说工作人员应不应该得到香烟,即便应该,也应由具体执行人按名单发放,而不是由不同的干部领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