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案件658件、罚没110亿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法揭秘

2024-11-21 17:19:32 - 金色光-投资有道

近日,证监会主席吴清表示,针对财务造假顽疾,证监会开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2024年前10个月查办相关案件658件,罚没款金额110亿元,超去年全年。

查办案件658件、罚没110亿元,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手法揭秘

证监会重拳打击财务造假

2024年10月19日,证监会主席吴清在第三届国际金融领袖投资峰会上表示,今年以来,面对复杂多变的内外部形势,中国证监会深入贯彻中央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和新“国九条”决策部署,紧扣强监管、防风险、促高质量发展的主线,坚持强本强基、严监严管,着力稳市场、稳信心、稳预期,资本市场企稳回升,展现出较强韧性,为经济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力量。

针对财务造假顽疾,证监会加强部际协调和央地协同,加快构建综合惩防体系,开展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专项行动,强化立体化追责。今年前10个月查办相关案件658件,罚没款金额110亿元,超过去年全年。同时,充分考虑A股市场中小投资者占绝大多数的实际,坚持趋利避害、突出公平、规范发展,对股份减持、量化交易、融券等及时完善制度规则和监管措施。

这些上市公司利用业务虚增收入

10月30日,*ST卓朗(600225.SH)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19年至2023年,卓朗科技子公司天津卓朗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卓朗发展)虚构服务器、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销售业务,虚增收入和利润。

卓朗发展及其子公司将虚假采购的服务器直接或经客户销售给温岭乾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上述交易货物无真实来源,销售过程无实际货物流转,且销售回款来自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最终主要来自卓朗发展,形成资金闭环。该业务无商业实质。

此外,卓朗发展将软件和系统集成服务虚假销售给客户,同时安排客户将上述产品销售给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上述交易各业务环节的购销合同和签收单主要内容由卓朗发展确定,软件及服务未真实交付验收和使用,且销售回款来自乾民科技等关联公司,最终主要来自卓朗发展,形成资金闭环。该业务无商业实质。

上述虚假销售业务导致卓朗科技2019年至2023年年度报告分别虚增营业收入24915.28万元、48912.89万元、33861.50万元、65612.78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营业收入的21.05%、45.19%、41.60%、72.46%、13.22%;分别虚增利润总额24915.28万元、30989.93万元、33861.50万元、35713.19万元、8225.45万元,占各期对外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33.81%、7.68%、41.26%、86.08%、50.27%。

10月25日,ST浩丰(300419.SZ)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2020年,ST浩丰与富通时代科技有限公司等5家单位开展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上述业务实质为资金融通业务,ST浩丰在上述业务中实际只履行垫资义务,并收取固定利息。ST浩丰未正确核算上述业务,涉嫌虚增2020年度营业收入7312.85万元,占公司当年营业收入的11.43%。  

8月30日,ST广物(600603.SH)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经查明,ST广物通过伪造交付资料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虚增收入、成本和利润。其中,2022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8.94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7.65%,虚增营业成本20.13亿元,虚增利润总额6.22亿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8.52%;2023年半年度虚增营业收入2.65亿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9.23%,虚增营业成本1.94亿元,虚增利润总额5559.78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98%。

这几家公司利用坏账、费用调节利润

11月11日,ST新亚(002388.SZ)收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公司未能恰当计量对深圳市新中教系统集成有限公司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不准确,导致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分别虚增利润总额1866.62万元、858.48万元,分别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0.83%、50.54%。

此外,公司还存在资金占用未披露的问题。2022年10月8日,ST新亚通过支付保理业务款项的方式对外转出26642万元,资金经划转,最终用于时任实际控制人、董事徐琦及其关联方,构成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51%,相关款项2022年底转回。2023年1月,ST新亚以同样方式转出资金,涉及本金27139.32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8.85%。

截至2023年3月底,所涉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但是,公司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9月13日,ST凯文(002425.SZ)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ST凯文为减少应收款的坏账损失,在与供应商开展业务过程中,将资金从公司或子公司经供应商流转至指定客户,相关客户按要求向公司或子公司回款。ST凯文将收到的回款用以冲销应收款,2021年少提坏账准备1524.67万元,虚增利润1524.67万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15.55%。

11月8日,ST先河(300137.SZ)收到河北证监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2022年初,ST先河计提母公司及6家子公司的2021年年终奖,并跨期计入2022年的成本费用。2022年末,ST先河在未对2021年年终奖跨期计提问题进行更正的情况下,又将母公司及上述6家子公司的2022年年终奖计入2022年成本费用。上述行为虚增2022年成本费用4380.40万元,虚减2022年利润总额4380.40万元,虚减金额占当期利润总额的3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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