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洗车自由”竟靠地下水,有加油站一年盗抽超5000吨,危害多大?该如何处罚?

2024-11-21 16:51:55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环境网

日前,央视总台财经调查记者在河南、浙江等地走访中发现,一些洗车场为了减少水费支出,干脆在自己洗车场内的隐蔽位置开一口井,盗用地下水开展洗车生意,这样一来连水费都不用缴。

“洗车自由”竟靠地下水,有加油站一年盗抽超5000吨,危害多大?该如何处罚?

从业者告诉记者,只需要3000元的打井费用,就可以“一劳永逸”偷取宝贵的地下水资源。除了共享自助洗车门店,一些正规加油站的免费洗车服务背后也藏着类似的省钱“门道”。

河南省郑州市某加油站内有一家自动洗车房,“加油免费洗车”的广告字样格外醒目。这里的工作人员向记者透露,只要打一口井,马上就能实现“用水自由”。

记者算了一笔账:按工作人员介绍,一天洗400辆车,每辆车用水40升为标准,算下来发现这家自助洗车房每天竟要偷采地下水达16吨之多,每年浪费的地下水更是高达5000余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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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抽地下水危害大

地下水与人类的关系十分密切,盲目和过度的开发,容易形成地下空洞、地层下陷等问题。

2021年11月,有群众反映,周王庙云龙村有村民擅自取用地下水,随后,浙江海宁市水利部门和综合执法部门联合前往查看,现场发现2处取水地共有4个深井,有的深度更是高达18米,村民通过水泵及水管抽取地下水,分别用于大棚种植浇灌和水产养殖。

执法人员对两名村民现场普法,告知相关法律规定以及擅自取用地下水的危害。随后,2名村民立即采取措施进行整改,拆除取水设备,并封堵井口。

擅抽取地下水危害有多大?

过度抽取地下水会造成水位持续下降,易造成地面沉降,还会造成局部地区水资源衰减并伴随地下水污染。

特别是对于沿海地区,一般情况下,陆地含水层的淡水水位比海水水位高,但经过长期大量抽取陆地淡含水层,会使其地下淡水水位低于海水水位,导致海水通过透水层(弱透水层)渗入陆地淡含水层中,这种现象称为海水入侵。它使地下淡水盐碱化,从而破坏地下水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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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抽地下水违法或涉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六十九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水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采取补救措施,处二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曾于2021年11月22日(星期一)下午3时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请水利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地下水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有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据介绍,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自然属性和生态功能,与地表水相比,地下水更新慢,易受污染,而且污染以后短时期内难以恢复。所以,为了加强地下水管理,《条例》规定了严格的制度措施。为确保这些制度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用重典治理环境违法行为的要求,《条例》设定了严格的法律责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大对违法当事人的处罚力度。对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或者利用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等违法行为。《条例》在与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做好衔接的同时,着重从六个方面规定了严格的处罚措施,主要涉及地下水取水工程安装计量设施问题,地下工程建设问题,报废的矿井、钻井、地下取水工程封井或者回填问题,利用岩层贮存石化原料或者有毒有害物质问题,侵占、毁坏或者擅自移动地下水监测设施设备问题,以监测、勘探为目的的地下水取水工程施工问题。

二是加大了对监管主体的问责力度。《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生态环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地下水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未采取有效措施导致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超采范围扩大或者地下水污染状况未得到改善甚至恶化、未完成本行政区域内地下水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位控制指标,以及存在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违法行为的,由上级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三是多措并举强化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条例》的行为,规定了多种处罚措施,包括责令拆除或者关闭、按日最大取水能力计征相关费用、罚款、吊销取水许可证等处罚方式。同时,《条例》规定,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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