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2)|《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2021年版)》主要修订内容

2022-02-21 18:00:00 - 媒体滚动

2021年12月17日,全国少工委发布关于印发《少先队活动课程指导纲要(2021年版)》(以下简称《纲要(2021年版)》)通知,要求各级少工委面向基层少先队组织全面推广使用,扎实开展好校内校外少先队活动课程。

《纲要(2021年版)》在思想立意、理念框架、内容表述等方面,相较《纲要(试行)》都有不少创新。为便于广大辅导员准确了解《纲要(2021年版)》在修订中所做的具体调整、补充和完善,在工作中用好《纲要(2021年版)》、上好少先队活动课,我们推出了《纲要(2021年版)》系列解读文章,特邀《纲要(2021年版)》修订工作组成员,从修订思路、课程模块、关键问题等方面,对《纲要(2021年版)》进行权威解读。

今天,我们将对《纲要(2021年版)》整体内容进行简介,并归纳总结出“课程性质”部分的变化与亮点。

《纲要(2021年版)》内容简介

《纲要(2021年版)》正文部分对少先队活动课的课程性质、课程理念、课程目标与内容、课程形式、课程激励评价方式、课程管理和保障等方面做了原则性规定。附件部分的修订充分吸收了基层辅导员的意见和建议,将原附件1“少先队活动课程基本内容”修订为“少先队活动课程分学段目标”,同时调整了原附件2的框架设计,简化了实施建议,为基层辅导员创造性地实施课程“留白”。

1.完善“课程性质”

《纲要(2021年版)》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少先队工作的意见》精神对少先队活动课的课程性质做了新的界定。

一是强调课程要突出少先队的组织属性;

二是将课程实施方式由少先队“特有的组织形式、集体生活和活动方式”修订为“以实践教育为基本形式”;

三是将课程性质明确表述为“对少年儿童进行政治启蒙和价值观塑造”;

四是修正了《纲要(试行)》对课程性质的界定,从学科角度将少先队活动课程界定为“跨学科实践性课程”,便于在学校实施中明晰学科定位。

 与《纲要(试行)》

少先队活动课的特征对比

《纲要(试行)》

“政治性”

“儿童性”

《纲要(2021年版)》

“政治性”

“组织性”(新增)

“实践性”(新增)

“儿童性”

 《纲要(2021年版)》

少先队活动课特征的具体界定

“政治性”

进一步凸显了少先队活动课的政治属性,明确要求坚持课程的政治方向。

“儿童性”

强调少先队活动课要面向全体儿童。

这是因为在实施分批入队的背景下,一些适龄少年儿童尚未加入少先队组织,此时要按照“教育覆盖”先于“组织覆盖”的原则,将尚未入队的少年儿童也纳入到少先队活动课的教育对象中。

大家可能会发现《纲要(2021年版)》中,一些地方使用“少先队员”进行表述,一些地方使用“少年儿童”进行表述,这并不是笔误,大家可以认真体会一下。

“组织性”

强调少先队活动课要彰显组织育人优势,增强少先队员的光荣感和组织归属感。

“实践性”

要求少先队活动课注重丰富和拓展实践教育的内容、路径和方式,提升育人实效。

与《纲要(试行)》相比,《纲要(2021年版)》还有哪些变化?《纲要(2021年版)》的核心理念、主要亮点是什么?少先队辅导员该如何用好《纲要(2021年版)》呢?

明天,我们将为大家带来“课程理念”方面的解读,敬请持续关注“中国辅导员”微信公众号和《辅导员》杂志。

策划:吴峥岚  常 江 张 曼

责任编辑:庞智今

排版设计:庞智今

审读:华耀国

审核:郎继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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