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各省份均出台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政策

2024-02-21 22:18:05 - 媒体滚动

转自:经济日报

近日,西藏自治区残联会同民政厅、财政厅、教育厅、卫生健康委、药监局等5部门共同印发《西藏自治区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实施办法(试行)》,提出为西藏户籍的持证残疾人以及残疾儿童、65岁以上失能老人等特殊补贴对象适配7大类140种基本型辅具,以实物补贴形式按照补贴标准给予全额补贴。至此,全国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已出台相关政策,全国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服务初步实现制度化保障。

我国各省份均出台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政策

辅助器具适配是残疾人康复服务的重要内容,有助于提升残疾人生活质量、增强残疾人独立生活和社会参与能力。2021年,国务院印发《“十四五”残疾人保障和发展规划》,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对城乡困难残疾人、重度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给予补贴”。自2021年以来,在中国残联和相关部门指导下,在前期已有11个省(区、市)出台相关政策的基础上,先后有20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制定、出台残疾人基本型辅助器具适配补贴政策。

记者从中国残联了解到,在补贴对象方面,各地均将经济困难家庭和重度残疾人作为优先补助对象。大部分省份将补贴对象定为当地持证残疾人和符合规定的残疾儿童。江西将持居住证的残疾人纳入补贴对象,河北、内蒙古均将在本省高校就读的残疾学生纳入补贴对象,海南、西藏分别将未持证残疾老年人、65岁以上失能老年人纳入补贴对象。

补贴内容方面,各地将残疾人急需的基本型辅具作为主要补贴内容。目前,除内蒙古外,其余30个省(区、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均制定了残疾人辅助器具补贴目录,产品基本涵盖视力、听力、言语、肢体、精神、智力等各类别残疾人辅具需求。各地补贴目录包含的辅具种类不一,有的多达190余种。

服务流程方面,北京、上海、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陕西等地搭建了“互联网+”辅具服务平台,已实现残疾人网上申请、在线选购、实时补贴等“一站式”服务。(经济日报记者康琼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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