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宁波银行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人民币2亿元
●委托理财产品名称:结构性存款
●委托理财期限:189天
2022年7月,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11,027,358.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972,641.53元。由于本次募集资金金额巨大且需经一定的投放时间跨度,存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闲置的情况,因此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2023年12月19日,公司在宁波银行北仑支行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结构性存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委托理财目的
通过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度的保本型理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资金收益,降低财务费用。
(二)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的资金来源为部分暂时闲置的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三)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30号)核准,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总额250,0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期限6年。公司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合计11,027,358.47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88,972,641.5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0日全部到账,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其进行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F10923号)。公司对上述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
(四)委托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五)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为控制风险,公司选择发行主体为能够提供保本承诺的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因此投资风险小,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
在公司董事会授权的额度内,资金只能用于结构性存款或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的债券为投资标的银行理财产品。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质押,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公司已对本次委托理财受托方的基本情况、信用评级情况及其交易履约能力进行了必要的评估,认为受托方具备履约能力。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委托理财的资金投向
公司本次与受托方宁波银行北仑支行签订合同购买其结构性存款产品,系中短期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上述银行确保公司本金100%安全及最低收益率,到期一次性返还产品存款本金并按约定返回相应产品收益。
宁波银行北仑支行的《单位结构性存款7202303630产品说明书》中载明的投资方向以及范围为:结构性存款是指商业银行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产品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相应的收益。最终实现的收益由保底收益和期权浮动收益构成,期权费来源于存款本金及其运作收益。如果投资方向正确,客户将获得高/中收益;如果方向失误,客户将获得低收益,对本金不造成影响。
上述理财产品不存在为其他业务提供质押担保的情形。
(二)公司本次委托理财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
(三)风险控制分析
本次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中短期结构性存款,风险可控。公司将及时跟踪以上产品的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的情况,将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风险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信息。公司将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本次委托理财的受托方宁波银行为上市商业银行,与公司无关联关系。
四、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进度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适度进行风险可控的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正常进行。通过适度理财,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
五、风险提示
公司投资理财产品为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风险较低。投资理财产品存在银行破产倒闭带来的清算风险、政策风险、不可抗力风险等风险。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2023年6月19日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授权期限为自2023年7月1日起至2024年6月30日止。详情请见2023年4月18日披露的《拓普集团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公告》,2023年6月20日披露的《拓普集团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3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含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事项,符合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运行,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在不影响募投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上述监事会决议公告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已披露。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针对上述议案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拓普集团独立董事关于对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四)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相关事项进行了核查,并出具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核查意见》。上述核查意见请参阅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披露。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或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委托理财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八、其他相关数据
特此公告。
宁波拓普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