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荣和长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荣和观江府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2023-12-21 21:55:37 - 中国质量新闻网

南宁市荣和长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荣和观江府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规定,现将南宁市荣和长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的荣和观江府项目总平面图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予以批前公示。

一、项目地址

南宁市邕宁区江湾路208号。

二、地类(用途)

居住用地。

三、调整理由

南宁市荣和长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荣和观江府项目于2021年6月30日获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101202150650- 450101202150689号),总平和建筑单体方案作为附件。于2022年8月22日获批调整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450101202201182- 450101202201193号),总平及建筑单体方案调整作为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调整附件。建设单位根据实际交付需求,优化建筑功能布局,拟申请对该项目总平面及23#、25#、26#及3#地下车库建筑单体平面布局进行调整,调整的规划总平及单体方案作为附件。

四、主要调整内容

(一)规划总平调整

1.经济指标调整:根据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20-128号],容积率>2.0且≤2.5,绿地率≥35%,建筑密度>15%且≤30%。此次调整后的总平方案容积率、总计容建筑面积、绿地率均不变。总建筑面积调整后为182876.15平方米,较已批总平增加347.69平方米,建筑密度调整后为29.83%,较已批总平增加0.78%,机动车停车位调整后为1430个,较已批总平增加139个,非机动车停车位不变,调整后规划指标、日照分析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2.主要布局调整:8#楼与17#楼往南移动1.4m;9#楼南侧的出地面疏散楼梯调整至3#楼南侧;小区内部道路标高局部调整(具体详见公示图)。

(二)建筑单体平面布局调整

1.23#楼:首层部分公共架空绿化调整为消防控制室,首层部分风井及墙体调整。调整后23#楼总建筑面积为9009.59平方米,较原批减少2.38平方米,总计容建筑面积为8232.24平方米,较原批增加71.43平方米。

2.25#楼及商业裙房:调整首层商业部分轮廓,首层消防控制室调整为公共架空绿化,住宅标准层部分烟道及墙体调整。调整后25#楼住宅总建筑面积为5080.80平方米,较原批减少2.01平方米;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为4650.44平方米,较原批减少70.77平方米;商业总计容建筑面积为84.1平方米,较原批减少0.07平方米。

3.26#楼及商业裙房:调整首层商业部分轮廓,住宅标准层部分烟道及墙体调整,增加屋顶层机房。调整后26#楼住宅总建筑面积为5952.77平方米,较原批增加56.88平方米;住宅总计容建筑面积为5491.11平方米,较原批增加34.67平方米;商业总计容建筑面积为174.62平方米,较原批减少35.26平方米。

4.地下室:调整部分地下室布局,3#地下室拆分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为3#地下室及4#地下室。调整后地下室总建筑面积为45652.47平方米(其中,1#地下室建筑面积为9600.98平方米,2#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0532.93平方米,3#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5238.95平方米,4#地下室建筑面积为10279.61平方米),地下室总建筑面积较原批增加423.24平方米。

(三)综上所述,调整后,建筑外立面效果符合《广西南宁五象新区建筑风貌和色彩控制技术导则(修编)》的要求,项目总体布局、建筑高度、容积率、绿地率、建筑密度等指标均满足规划设计条件要求。

(四)相关具体调整详见公示图。

五、公示地点

(一)南宁市自然资源局规划公告栏(南宁城市规划市民互动平台)。

(二)荣和观江府项目施工现场及售楼部。

(三)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http://zrzyj.nanning.gov.cn)。

(四)南宁市城市规划展示馆公示栏(南宁市凤岭南路3号)。

同时,将从2023年12月20日起(共三个工作日)在南宁市自然资源局网站、今日头条(南宁市自然资源局官方账号)上刊登相关公示的公告信息。

规划调整涉及的相关利害关系人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2023年12月21日至12月29日)内将书面意见(署真实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地址和通讯方式)反映至南宁市自然资源局五象新区分局(联系电话:0771-4952312,邮寄地址:南宁市良庆区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A座3917室,邮编530000)。

南宁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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