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资中小银行的专项债怎么样了?
中小银行专项债是专项债一个特殊品种,主要通过将专项债资金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来化解中小银行资本金不足风险,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发放贷款能力,促进中小银行公司治理运作机制完善。截至目前中小银行专项债额度合计下达5500亿元,累计发行规模2870亿元。
中小银行专项债的承接主体分为四类,分别为城商行、农商行、农村信用社和农村合作银行。截至2023年3月19日,专项债作资本金的中小银行共计338家,其中农村信用社160家、农商行132家、城商行39家、农村合作银行7家。其中,2021年农商行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额最高,达到了633.67亿元,其他三年均为城商行发行额最高。总体看来,城商行发行额最高,为1216.33亿元,农商行位列第二,发行额为1010.33亿元;农村合作银行数量最少,发行额也最低,仅为68.80亿元。
截至2023年3月19日,中小银行资本金专项债发行共涉及20个省份和1个计划单列市。其中,辽宁省发行总额最大,达到446亿元。大部分省份中小银行专项债的发行以城商行为主,小部分省份中小银行专项债的发行以农商行为主,部分省份有农村信用社作为承接主体,但是发行总额占比不高,只有甘肃省和广西省以农村合作银行作为承接主体发行过中小银行专项债。
从已经落地和未来可能落地的情况看,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主要有三种模式:金控模式、协议存款和认购可转债。其中,金控模式和协议存款是主要方式。金控模式用于补充商业银行核心一级资本,通过资金运营主体向商业银行认购股份或是给商业银行注资;协议存款和认购可转债已被监管机构认定为银行其他一级资本,而当转股触发事件发生,转股协议存款和可转债转股后可以补充银行核心一级资本。仅有四个省份既采用了金控模式又采用了协议存款模式,分别为甘肃省、河南省、黑龙江省、辽宁省,大部分省份仅采用一种注资模式。
中小银行专项债的既定注资模式可以调整。例如,辽宁省在2023年2月1日发布公告,对2022年发行的第一期135亿元额度的中小银行专项债资本补充方式进行调整,5家银行全部放弃辽宁金控直接入股方式,朝阳银行、丹东银行、阜新银行由辽宁省财政厅将专项债资金转贷给当地财政局,通过转股协议存款注入银行;葫芦岛银行、营口银行则为辽宁省财政厅将专项债资金转贷给当地财政局,再委托辽宁金控入股。
风险提示:1)公开信息披露不完整或不及时;2)注资模式判定具有一定主观性;3)数据提取失误;4)地方债发行规模不达预期或超预期;5)政策发生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