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被继承人赵建国债权债务申报的公告

2024-03-21 14:56:02 - 媒体滚动

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于2023年11月14日作出了受理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因病去世干部赵建国的遗产管理人申请的决定。同日,丰台区民政局开展了担任赵建国的遗产管理人工作。按照担任遗产管理人工作流程,现将被继承人赵建国的债权债务申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报债权债务的相关要求

债权债务人应在发布公告之日起90日内向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申报债权或债务,提供债权债务人主体资格材料,书面说明债权债务数额、有无财产担保以及是否属于连带债权债务,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

如未能在上述期限内申报债权债务,可以在遗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对此前已经进行的分配,无权要求补充分配,同时需要承担未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债务所产生的费用。未申报债权债务的,不得行使债权债务人权利。

二、申报债权债务的方式

材料邮寄地址及现场申报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北京西站南路168号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913室(社会福利事业管理办公室)。联系人:赵关欣。联系方式:010-63258307。

特此公告。

北京市丰台区民政局

2024年3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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