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发布202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检查结果典型案例
会计雅苑-会计审计资讯平台。本文来自财政部,由会计雅苑收集整理,如需转载请联系来源。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财务审计秩序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健康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1〕30号)精神,2023年,财政部部署开展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组织各地财政厅(局)进一步加大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严厉打击审计违法违规行为,有力促进注册会计师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财政部组织各地财政厅(局)对2161家会计师事务所开展检查,同比增长16.56%,覆盖面超过全国会计师事务所总量的20%。2023年,各地财政厅(局)对197家会计师事务所、509名注册会计师作出行政处罚,同比分别增长13.22%、21.77%。其中,9家会计师事务所被吊销执业许可,49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127家会计师事务所被警告,162家会计师事务所被没收违法所得及罚款共计1584.68万元;8名注册会计师被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123名注册会计师被暂停执行业务,377名注册会计师被警告,15名注册会计师被罚款共计35.5万元。另有436家会计师事务所、217名注册会计师受到行政处理。
二、典型案例
(一)北京义林奥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1年1月-6月出具的144份审计报告无任何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获取业务收入合计95.51万元。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且存在拒绝、拖延提供有关资料,作虚假陈述等严重违法情节。北京市财政局对该所作出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95.5万元并处违法所得5倍罚款477.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孙长胜、肖靖轩作出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
(二)北京宁鸿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0年1月-2021年6月出具的37份审计报告无审计工作底稿,获取业务收入合计56.7万元。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审计报告且情节严重。北京市财政局对该所作出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56.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孙凤君、聂栩作出暂停执业12个月的行政处罚。
(三)山西平诚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持续不符合执业许可条件(股东仝宗前已不具备担任股东条件),该所2022年在未备案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情况下为新三板公司出具审计报告、验资报告,且未执行必要的审计程序。山西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11.8万元的行政处罚。
(四)辽宁中实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17年-2021年出具的12份审计报告中,6份审计报告无任何形式的审计工作底稿,未履行审计程序,未获取审计证据,违法情节严重;6份审计报告存在执行的审计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审计意见类型的问题。辽宁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2.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朱敏作出暂停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穆洪义、谢正花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五)辽宁搏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18年出具的1份审计报告存在审计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审计意见类型问题,情节严重且涉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已被司法机关立案。出具的2份审计报告存在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获取的审计证据不充分,不足以支持审计意见类型的问题。辽宁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0.5万元的行政处罚。
(六)安徽华程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0年8月-2022年4月出具的395份审计报告无审计工作底稿,存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出具审计报告的问题。安徽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吊销执业许可、没收违法所得54.91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宁静、张士智、郑玉来作出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毕建华、郑家盼作出暂停执业12个月的行政处罚。
(七)绍兴长风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存在注册会计师挂名执业、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执行审计业务的问题。2022年和2023年出具的部分审计报告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见获取审计证据,未见审计工作底稿。部分审计报告同一年度财务报表相关数据不一致。浙江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暂停执业12个月、没收违法所得10.27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顾丽萍、李春莹、徐松立、应丽娜、董明分别作出暂停执业5-12个月不等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徐红梅、尚桂强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八)衡南三联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2021年和2022年,在同一时期对同一委托单位的同一事项,依据相同的审计证据出具不同结论的审计报告,部分审计报告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湖南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暂停执业8个月、没收违法所得并罚款共3.2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符跃进、刘礼香作出警告、暂停执业8个月的行政处罚。
(九)四川万禾润沣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21年出具的3份审计报告未执行审计程序、未编制审计工作底稿,2021年和2022年出具的7份审计报告对货币资金、其他应收款、存货等科目执行审计程序不到位,未对现金流量表等执行审计程序。四川省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暂停执业8个月、没收违法所得5.65万元并处违法所得4倍罚款22.6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慧、姚解放、赵方勇分别作出警告、暂停执业2-10个月不等的行政处罚。
(十)钦州中恒联合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未如实提供已出具的审计报告,逃避检查。2021年和2022年在未履行必要的审计程序、未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情况下出具部分审计报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对该所作出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没收违法所得29.55万元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马翠峰作出警告、暂停执业6个月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邓洪坚作出暂停执业3个月的行政处罚,对签字注册会计师龚承梧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
下一步,财政部将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的决策部署,坚持严监管、零容忍、常态化、全覆盖,组织各地财政厅(局)持续加大对注册会计师行业的监督检查和处理处罚力度,严厉打击行业乱象,切实规范财务审计秩序。
财政部
2024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