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及修改公司章程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的公告(下转D118版)

2022-04-21 01:53:16 -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06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本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鉴于公司拟转增股本,转增股本后,公司的总股本将变更为14,040万股,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了修订,并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相关条款序号相应调整。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的工商登记变更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持续督导年度报告书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号),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必得科技”、“公司”或“发行人”)向社会公众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700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5.9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3.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3,973.00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39,200.0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036号”《验资报告》。本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2年3月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兴业证券”或“保荐机构”)担任本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

根据《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兴业证券对必得科技进行持续督导,持续督导期为2021年3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现就2021年度持续督导工作总结如下:

一、持续督导工作情况

二、信息披露及其审阅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1号—持续督导》等相关规定,兴业证券对必得科技在持续督导期间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事前审阅或事后及时审阅,对信息披露文件的内容及格式、履行的相关程序进行了检查。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必得科技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的情形。兴业证券关注到,受疫情等因素的影响,公司2021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去年下降19.11%。兴业证券作为持续督导机构,提示投资者持续关注公司经营业绩及信息披露。

三、公司是否存在《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经核查,必得科技在本持续督导期间不存在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规定应向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的事项。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7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55亿元(含9.5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期限为自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36个月内有效。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确定,以在授信额度内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该授信额度在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综合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开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额度、开立信用证额度、贸易融资额度、外汇业务、低风险业务额度及其他公司日常经营、项目开发所需的各类银行业务等,融资期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公司拟申请授信情况如下表: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生产经营的实际资金需求审批具体贷款事宜,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审议。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09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闲置自有资金。

(三)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二、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

三、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四、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自有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五、 风险提示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资金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利用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回报。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履行了必要的审议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25,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正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通过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的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含2.5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七、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自有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1-010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委托理财受托方: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

本次委托理财金额:资金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委托理财期限: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一、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开展情况

2021年4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2 亿元(含 2 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4月20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3亿元。

二、本次委托理财概况

(一)委托理财目的

公司通过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适当理财,可以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获得一 定投资收益,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 资金来源

闲置募集资金。

(三) 现金管理金额及期限

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在上述额度内的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使用期限为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一年(含一年)。

(四)公司对委托理财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财务部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公司审计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并定期对相关投资产品进行全面检查。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本次委托理财的具体情况

(一) 委托理财合同主要条款及资金投向

公司将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二)风险控制分析

公司将对委托理财产品的投资进行严格的风险控制,对产品的收益类型、金融机构资质、资金流动性等方面进行严格的评估,严格控制理财资金的安全性。四、委托理财受托方的情况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银行、券商等规模较大、实力较强且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关联关系或其他关系。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1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财务数据情况:

单位:万元

(一)委托理财的合理性与必要性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是在确保公司日常运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实施的,不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通过使用募集资金适度、适时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适当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合理降低财务费用,为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二) 委托理财的会计处理方式及依据

公司购买的现金管理产品日常通过“银行存款”、“交易性金融资产”会计科目核算,收益在“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科目核算。(具体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六、风险提示

1、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时,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等级低的投资产品,且该等现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总体风险可控,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进行投资,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七、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2年4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公司独立董事发表明确同意意见。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并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进行滚动使用的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修订)》及《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在确保公司募投项目所需资金和保证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资金正常周转需要和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运转,也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且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含一年),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2亿元(含2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四)保荐机构意见

1、截至本核查报告出具日,必得科技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金额为1.3亿元。必得科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已审议通过2021年度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开展情况。

2、必得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

3、必得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未违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相关承诺,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必得科技通过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收益,符合必得科技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必得科技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

八、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委托理财的情况

金额:万元

特此公告。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4月21日

证券代码:605298          证券简称:必得科技         公告编号:2022-013

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规定,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21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 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金额及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行《关于核准江苏必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4 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2月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7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15.99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43,173.00万元,根据有关规定扣除发行费用3,793.00万元后,实际募集资金金额为39,200.00万元。该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2月到账。上述资金到账情况业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容诚验字[2021]230Z0036 号”《验资报告》验证。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下转D118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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