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发放亚运消费券、适时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指标……浙江25条举措扩消费!

2023-04-21 13:49:29 - 浙江发布

转自:浙江发布

鼓励发放亚运消费券、适时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指标、增设一批市内免税店……近日,浙江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扩大消费促进高质量发展若干举措》,明确2023年消费促进工作。

《若干举措》明确,2023年,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4.5%以上,网络零售额增长6%,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超千亿元的县(市、区)累计达到5个,年度消费类重大项目投资超过400亿元,累计培育放心消费单位24万家。

为达到上述目标,浙江将重点采取什么举措?随小布一起了解~

拓展新型主题消费

做强亚运体育消费

 鼓励各地发展赛事经济,全力办好杭州亚运会。推进马拉松、徒步、露营等新兴户外运动消费,发展帆船帆板、尾波冲浪、飞盘等时尚运动项目。推动集装箱式健身房进商圈、进步行街、进公园,2023年新增百姓健身房600家。

鼓励杭州亚运会承办城市围绕亚运赛事、亚运餐饮、体育用品和健身消费等热点领域发放亚运消费券。

鼓励发放亚运消费券、适时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指标……浙江25条举措扩消费!

创新升级数字信息消费

进一步激发杭州市、宁波市综合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和温州市、湖州市特色型信息消费示范城市活力,办好信息消费城市行活动。

加大数字人民币促消费力度,2023年实现数字人民币消费150亿元。

支持电子商务直播发展

发展数字人虚拟主播、元宇宙新消费场景等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跨境电子商务+直播”模式,打造跨境保税仓直播总部基地,举办保税仓实景直播带货等活动。

鼓励发放亚运消费券、适时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指标……浙江25条举措扩消费!

推进电子商务直播基地及公共直播间发展,2023年新增电子商务直播式“共富工坊”300家。

倡导绿色低碳消费

鼓励各地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推进绿色智能家电、家居以旧换新和下乡。推广绿色产品、国家和省级水效领跑者产品,加大政府采购对绿色低碳产品的支持力度。

推进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辆规模化应用,2023年新增或更新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1.1万辆,全省主城区新能源公交车、出租车占比均超过70%。

促进国潮国货消费

举办全省博物馆文创产品大赛,评选推出一批“浙派好礼”博物馆文创产品。推进之江文化中心项目运营,办好国潮有关活动,发布国潮新品。推进浙江老字号守正创新,2023年推荐32家企业参评中华老字号,累计培育浙江老字号500家以上。

巩固提升传统消费

稳定扩大汽车消费

鼓励杭州市进一步放宽汽车摇号、限行政策,适时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指标。落实新能源汽车购置、二手车交易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鼓励实施政府定价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当日首次1小时内(含充电时间)免费。科学合理推进充换电站建设,2023年新建公共领域充电桩10000个。

鼓励发放亚运消费券、适时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指标……浙江25条举措扩消费!

促进合理住房消费

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推进二手房“带押过户”、交易登记并联办理,减少交易成本。

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更好地支持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缓解住房困难问题。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023年建设筹集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

升级繁荣文旅消费

推广使用“游浙里”数字应用,大力发展智慧旅游。组织好“诗画浙江”亚运全球推广活动。鼓励电影出品、发行单位投放优质影片,促进电影消费。支持举办大型演唱会、戏剧、舞蹈等演出活动,持续繁荣演艺市场。

鼓励发放亚运消费券、适时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指标……浙江25条举措扩消费!

提升乡村旅游水平,组织举办“浙里田园”休闲农业精品线路系列推介活动,培育一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和乡村民宿。

推动特色农产品消费

支持山区26县因地制宜发展特色精品农业,继续评定“263共富农产品”,培育特色农产品区域公用品牌。建设消费帮扶集中展销平台,成立消费帮扶联盟。举办农产品产销对接会。

在浙江农业博览会设置山区26县展销专区,减免山区26县展位费。鼓励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食堂购买山区26县农产品。拓宽山区26县农产品线上销售渠道,积极打造山区26县“网上农博”区域品牌馆。

提质扩容服务消费

培育一批具有浙江特色的餐饮美食街、美食聚集区和“百县千碗”美食体验店。引导预制菜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一批预制菜产业园区。

发展品质医疗美容消费

支持医疗美容龙头企业(机构)联合高校院所及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开展重大关键技术联合攻关。

支持医疗美容企业发展壮大,鼓励并规范发展“互联网+医疗美容”,支持各地建设医疗美容街区(园区)。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服务。

促进家政服务消费

推动家政服务业立法。推动家政进社区,发展员工制家政企业。

大力发展网上家政、社区家政、智慧家政,促进家政行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鼓励家政服务机构入驻全省统一的家政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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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养老育幼消费

持续推进老旧小区改造,2023年开工改造城镇老旧小区不少于600个,新增住宅加装电梯1200台。

全面推进以家庭照护、社区统筹、社会兴办、单位自建、幼儿园办托班等5种模式为主,家庭托育点和社区驿站为补充的“5+X”托育服务体系建设。

助力企业开拓国内市场

扩大浙江产品在重大工程中的应用

扩大浙江重大装备和技术产品市场应用。探索将首台套产品应用奖励范围拓展到“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相关领域,逐步提高国有企业采购首台套产品和服务比例。

地方对企业购置或融资租赁的首台套装备按照其总价或租赁费加计50%计算设备投资额。2023年新认定首台套、首批次、首版次275个以上。

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上下游紧密对接

实施“链长+链主+专精特新”协同机制,促进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产销配套、芯机联动,强化与长三角其他省市、山东省、广东省等地区协作,加强与装备制造等央企供应链对接,构建稳定紧密的本地配套协作生态。

鼓励发放亚运消费券、适时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指标……浙江25条举措扩消费!

2023年谋划举办“四走进”(走进“链主”企业、走进上下游企业、走进国内龙头企业、走进山区26县)、“十链百场万企”等产业链对接活动100场次以上。

提升浙江制造品牌影响力

实施“浙江制造精品”品牌培育行动,2023年新增“浙江制造精品”200个左右。加强“品字标”企业培育,到2023年底,“品字标浙江制造”企业累计达到3300家。

2023年新培育内外贸一体化“领跑者”企业300家和改革试点产业基地30个。推进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百县千品万亿”行动,到2023年底,累计发展“同线同标同质”产品1500种。

积极构建营销网络

支持头部企业拓宽自身产品营销渠道。支持温州市瓯海区、义乌市、青田县等地打造品牌进口超市,2023年新增省内外营销网点10个。

积极推动生产销售企业与线上平台对接,深化“百网万品”行动计划,推动“415X”先进制造业集群领域组团开设特色产品网上专馆,构建线上营销网络。

搭建助企拓市平台载体

开展“品质浙货行销全球”推广活动,分行业组团赴北京、上海、广州等重点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和重点国别开展市场促销活动,推动优质浙江产品进名城名街名店。聚焦家居生活、厨房用品、食品饮料、纺织服装、五金电器等消费品市场,支持企业参加各类展会。

加大“品质浙货”“浙江制造精品”推介力度,助力浙江企业拓展国内市场。2023年,全省累计组织拓市活动不少于100场。

打造高品质消费场景

提升中心城市消费能级

支持杭州市、宁波市、温州市建设新型消费中心城市,鼓励其他设区市建设区域消费中心。争取增设一批市内免税店、口岸免税店,2023年新增离境退税商店20家左右。

鼓励发放亚运消费券、适时增加小客车浙A号牌指标……浙江25条举措扩消费!

建设高品质消费地标

推进省级高品质步行街改造提升,支持有条件的商圈、商店申报全国示范智慧商圈、全国示范智慧商店。

新培育一批夜间经济样板(特色)城市。实施文旅消费品牌创建行动,2023年争创1个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2个国家级和10个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

打造精致消费场景

遴选5个左右县(市、区)开展新型消费城市建设试点,评选10个以上具有地标性、大流量、来浙首选的精致消费场景。

支持消费促进活动

持续推进“浙里来消费”品牌建设,启动“亚洲消费季”活动。2023年,商文旅协同、省市县三级联动举办各类综合性促消费活动不少于1000场。

提高商贸流通效率

推进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

 启动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三年行动。2023年争取2个左右设区市纳入全国试点城市,认定15个左右省级试点县(市、区),培育8家左右重点推进企业。

加快县域商业体系建设

健全以县城为中心、乡镇为重点、村为基础的县域商业体系,推动农产品上行,供应链、物流配送和商品服务下沉。到2023年底,累计培育不少于10家县域重点商贸流通企业,建成首批100个县域商业体系建设项目。

完善物流基础设施网络

支持杭州市争取入选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支持杭州市、温州市、台州市建设国家骨干冷链物流基地。到2023年底,全省快递末端服务网点达到3.85万个(含智能快件箱),快递年投递量达到90亿件,中欧(义新欧)班列年开行量超过2200列。

此外,《若干举措》提出,省消费专班跟踪评估工作推进情况,推广各地、各部门典型经验做法,对工作推进有力的县(市、区)进行激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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