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时评|“企业一年被查200次”之问折射出什么

2024-04-21 23:37:20 - 扬子晚报

4月16日,安徽省芜湖市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发布会召开。对记者提出的“有网友反映繁昌区某企业‘一年内被执法检查超200次’,市里是否采取了相关措施?”的问题,芜湖市调查专班成员、市政府办(市营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2023年,市直相关单位和繁昌区对该企业开展检查、走访活动共计65次。其中,执法检查26次。(4月17日大江晚报)

企业自称一年内被执法检查200多次,当地政府调查专班给出的执法检查数据则是26次。这两个数据的差距有点大,但实际上,当地有关部门还到涉事企业开展了安全环保等工作指导25次、宣传走访9次、助企纾困走访5次,企业由于理解和认知偏差,很可能把这些活动也粗略“统计”为“执法检查”了。

就算是一年65次,差不多五六天一次,这个入企活动的频次也不低。相关部门隔三差五到企业转一圈,不论是执法检查,还是工作指导、宣传走访,企业都需安排人员对接、陪同,甚至还要组织开展相关配套活动。对于企业而言,有些检查指导有其必要性,但如果有关部门入企开展活动过于频繁,加上一些入企活动存有重复、交叉等问题,就会加重企业的压力和负担,甚至破坏营商环境。

当地政府工作专班表示,将针对涉事企业执法检查的合法合规性和必要性进一步全面调查,依法依规处理。事实上,不能仅对26次执法检查进行调查,还应对39次工作指导等活动进行调查,另外,还应调查是否有未列入检查计划、未记入检查台账、未形成检查记录、未保留检查信息的执法检查活动。只有认真甄别界定相关活动的性质、依据、理由及其合法合规性、合理性、必要性,并给出详细的答复,才能解剖好这只关乎执法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麻雀”。

对“企业一年被查超200次之问”既需要个案调查,也需要机制性回应。早在2021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行政处罚法》的通知就明确要求:复制推广“综合查一次”经验,探索推行多个行政机关同一时间、针对同一执法对象开展联合检查、调查,防止执法扰民。显然,一个企业一年内被检查、指导、走访65次之多,与“综合查一次”的要求还相差甚远。芜湖以及其他城市都该依法依规,坚决遏制乱检查、乱指导、乱走访活动,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为企业减负,为企业打造优良的营商环境。

文/李英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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