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让观众在连环广告中追剧

2024-05-21 05:35:20 - 重庆日报

最近,《庆余年2》因剧中广告太多,而被不少观众吐槽。有记者调查发现,光是在第一集中,明确告知的广告就一共出现了3次,涉及9个品牌。此外,有观众表示,即使开通了视频会员,也必须观看广告。

广告是电视剧制作的重要资金来源,适当植入广告,观众并非不能理解。但是,当广告植入得过于频繁、突兀,观众的观剧体验将大打折扣。正如网友所说,“前一秒还在说狠话,后一秒就在喝酸奶,感觉有点出戏”。其实,同样打折的还有广告效果:广告频现,受众难免抵触,不仅不待见广告,甚至可能在一怒之下“弃剧”,如此就得不偿失了。

作为一种艺术形式,电视剧的广告植入应注重艺术性和观赏性。好的植入应当与剧情紧密相连,在不影响观感的基础上,准确传递品牌信息,潜移默化加深受众对品牌的印象。然而目前,许多广告植入仍十分拙劣,剧中刻意添加的情节和对白过于生硬,广告出现的时间也不适宜。看剧原本是为了放松,“五步一广告”的做法,怪不得观众吐槽“吃相太难看”。

不合情是一方面,不合理是另一方面。按照国家广电总局发布的《广播电视广告播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播出电视剧时,不得在每集(以四十五分钟计)中间以任何形式插播广告。不过,由于该剧属网剧,是否适用该办法进行管理还有待商榷。此外,如果平台明确承诺过“会员免广告”,但观众在实际操作时又无法关闭,平台就有侵害消费者权益之嫌。

《庆余年2》的广告争议,凸显了剧方、平台方在追求商业利益与保障观众体验间的矛盾。若一味追求广告收益,长此以往,消耗的不仅是观众的热情和耐心,更会导致电视剧口碑受损。可见,相关方需要在艺术呈现和商业盈利间寻找平衡点,优化广告方案,把握好分寸。

笔者认为,要改善此类情况,不妨从以下方面入手。首先,相关部门可以进一步细化广告管理,填补网剧领域的监管空白,让“限广令”发挥更大作用。其次,平台方要为观众提供更好服务,如提供跳过广告的快捷方式等。最后,剧方要“爱惜羽毛”,控制好广告的数量和质量,在保障商业利益的同时,实现电视剧艺术价值的最大化。

(作者系重庆师范大学学生,指导老师:黄勇军)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