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2023-06-21 01:21:40 - 证券时报网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参会情况统计结果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参会情况统计结果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本基金的基金管理人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召集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审议《关于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会议议案进行表决。本次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17:00止结束(纸质投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截至2023年6月16日17点00分,本人直接出具表决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表决意见的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基金份额共计426,718.02份,占权益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本基金总份额(1,083,572.69份)的39.38%,未达到权益登记日本基金总份额的1/2,未达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关于“以通讯方式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有效开会条件。

此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计票于2023年6月20日在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的监督及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的见证下进行,并由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计票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及律师费由基金管理人承担。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证费0.8万元,律师费1万元,共计1.8万元。

基金管理人将自计票日起五日内将本次会议情况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二、备查文件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鑫安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出具的公证书(后附公证书正文部分)

5、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结果

暨决议生效的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现将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决议及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会议情况

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通讯方式召开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大会表决投票时间自2023年5月17日起,至2023年6月16日17:00止(纸质投票通过专人送交、邮寄送达本公告规定的收件人的,投票表决时间以表决票收件人收到表决票时间为准;电话、短信投票以基金管理人或其委托的销售机构系统记录时间为准)。截至2023年6月16日17点00分,本人直接出具书面意见或授权他人代表出具书面意见的本基金份额持有人所代表份额共计499,101,117.99份,占权益登记日(2023年5月17日)基金总份额499,120,286.93份的99.996%,不小于权益登记日基金总份额的二分之一(含二分之一),满足法定开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

会议审议了《关于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以下简称“本次大会议案”),并由参加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对本次大会议案进行表决。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授权代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表决意见的计票进行了监督,北京市方圆公证处公证员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进行了公证,上海市通力律师事务所律师就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过程及结果发表了见证意见。

表决结果为:499,101,117.99份基金份额同意,0份基金份额反对,0份基金份额弃权。同意本次大会议案的基金份额占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所持基金份额总数的100%,达到参加本次大会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或其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含二分之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和《基金合同》的有关规定,《关于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获得通过。

经本基金的基金托管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确认,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明细如下表所示: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由基金财产承担。

二、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的生效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中“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定的事项自表决通过之日起生效”的规定,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于2023年6月20日表决通过了《关于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调整赎回费率有关事项的议案》,本次大会决议自该日起正式生效。基金管理人将自该日起五日内将表决通过的事项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

三、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事项实施情况

本次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决议生效后,根据持有人大会通过的方案,本基金将自2023年6月21日起适用调整后的赎回费率。届时将相应修订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修订如下:

四、备查文件

1、《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公告》

2、《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一次提示性公告》

3、《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以通讯开会方式召开民生加银聚益纯债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第二次提示性公告》

4、公证书

五、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如有疑问,投资者可以登录本司网站(www.msjyfund.com.cn)或拨打客户服务电话400-8888-388咨询相关信息。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管理人管理的其他基金的业绩也不构成对本基金业绩表现的保证。投资者投资于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资料,了解所投资基金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情况购买与本人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产品。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民生加银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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