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某登被 电
2024-06-21 05:14:54 - 齐鲁晚报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张某登被
电信诈骗案资金返还公示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在办理张某被电信诈骗案中,将涉案账户(卡号6222626290000775507)冻结,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五条之规定及《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及实施细则,将被害人张某登的190000元涉案资金予以返还,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24年6月21日至2024年7月20日。
如有异议,请致电:0531-85963761。
济南市公安局槐荫区分局
2024年6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