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拟调整
6月20日下午,由昆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昆明市教育体育局、昆明市财政局组织的“昆明市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听证会”在昆明会堂举行,会议组织方充分听取参加听证会的21名代表的意见和建议。
定价权限授予州市人民政府
根据《云南省定价目录》,省级授权州市人民政府制定本地区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现行的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依据省级印发的文件执行,应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昆明市公办普通高中收费管理政策。
现行的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已执行20余年。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政府对教育事业的投入逐年增加。为推进教育事业高质量发展,未来政府将不断加大对教育事业的投入力度。当下,针对公办普通高中学生培养成本建立切实可行的政府和学生家庭分担机制,充分体现“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的原则,有利于规范收费标准制定。
政府投入为主 受教育者合理分担
听证人介绍,本次听证的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体现了国家关于公办普通高中教育实行的“政府投入为主、受教育者合理分担”的原则,综合考虑生均教育培养成本和学生家庭承受能力等因素,明确公办普通高中学费占年生均教育培养成本的比例不高于10%,政府财政承担其余部分;政府投资建设的学生宿舍,住宿相关资产的折旧费用全部由政府承担,宿舍日常运行费用基本由住宿学生分担。
按《昆明市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征求意见稿)》,本次拟调整的范围为昆明市公办普通高中学校,含完全中学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高中学段。具体来说,从2024年秋季学期至2027年春季学期,公办普通高中学费标准拟调整为:一级一等中学980元/生·学期;一级二等、一级三等中学780元/生·学期;二级及二级以下等级中学680元/生·学期。公办普通高中住宿费标准拟调整为:4人间(含同一房间住宿少于4人的)370元/生·学期;5人间至8人间300元/生·学期;9人间(含同一房间住宿超过9人的)180元/生·学期。
强化教育收费公示 加强监督
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应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教育收费做到公示公开,让学生家长心中有数。要通过加强监督检查,畅通投诉反馈渠道,实现阳光监督;要使用现代化手段,实行智慧监督。
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要把帮扶政策落实到位,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享有受教育权。
对本次听证会上收集到的意见建议,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体育局和市财政局将组织相关领域专家进行论证。同时,根据意见建议,进一步修改完善《昆明市公办普通高中收费标准调整方案》,严格履行政府制定价格各项程序后,适时公布执行。
首席记者廖兴阳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