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500万元!海南奖补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企业

2024-06-21 10:34:00 - 南海网

南海网6月21日消息(记者谭琦实习生王芦苇)记者从6月21日召开的“加快推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系列专题新闻发布会(第十一场)——“大力发展林下经济”专场获悉,为支持林下经济发展,海南每年拿出1500万元用于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进行奖补,企业最高可拿到500万元的奖补资金。

为加大对林下经济市场经营主体的扶持力度,促进海南林下经济高质量发展,海南省林业局、省农业农村厅、省财政厅结合海南实际,出台了《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奖补资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奖补的主要对象为经过《海南省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认定的省级示范基地。”海南省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管理局副局长郑云峰介绍,2023年省林业局会同农业农村厅认定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15家,发放奖补资金1360万元,涉及企业10家,其中的一家企业就拿到了500万元的奖补资金。

最高500万元!海南奖补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企业

哪些企业可以申请奖补?申请奖补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近2年内无不良信用记录,无生产(质量)安全事故、无破坏林地、无损害成员利益引发的群体性事件,无行业通报批评等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事件,并达到一定生产规模。

奖补标准主要按照管理办法认定的省级示范基地生产经营单位,按认定上年度实际投入资金额(剔除财政性资金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奖补;如带有加工产业的省级示范基地生产经营单位,年产值达300万元以上,项目用工不低于15人,稳定用工不低于3个月,上年度实际固定资产投入不低于200万元的,按认定上年度实际投入资金额(同样剔除财政性资金投入)的20%,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补。

奖补资金主要用于基地建设、增量扩产、技术培训、品牌创建、产品研发、产品营销等,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经营主体不得重复申报同类型奖补。

最高500万元!海南奖补林下经济省级示范基地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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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林鸿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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