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金玉泉食品饮料厂被罚款五万元

2024-06-21 13:40:23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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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金玉泉食品饮料厂因生产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被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依法罚款五万元。

根据公告内容,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金玉泉食品饮料厂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相关规定,生产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的相关规定,因此,被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人民政府依法进行了处罚。

具体罚款内容为: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482元4角(¥482.4);2、罚款人民币5万元整(¥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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