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久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35000元

2024-06-21 13:45:23 - 金融界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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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界消息,近日,广东久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的规定,被江门市蓬江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处罚35000元。

根据公告内容,2024年5月8日,执法人员巡查至江门市蓬江区杜阮镇木朗村三格水(土名)自编1号场房,发现广东久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在租赁的地块上堆放建筑垃圾(砖渣、混凝土块),现场未能提供相关许可手续,存在随意堆放建筑垃圾的行为。经现场丈量核实,建筑垃圾堆放长约70米,宽约10米,高约2米,体积约1400立方米。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规定。

广东久诺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违反了《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十五条,构成了违规行为。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1警告;2罚款人民币3万5000圆整(¥35000)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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