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一药店涉嫌销售劣药“砂仁”被处罚

2024-06-21 15:28:38 - 媒体滚动

转自: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满城北街市场监管所接到辖区一药店涉嫌销售劣药“砂仁”的违法行为线索。经调查,该“砂仁”检验报告中显示乙酸龙脑酯项目的检验结果不符合规定,经相关部门复验确认后,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结合药店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依法处以1000元罚款,没收违法所得90元。

银川一药店涉嫌销售劣药“砂仁”被处罚

目前药店检查发现的涉案“砂仁”已全部销售完毕,执法人员现场提取了供货方资质、随货同行单及该批次“砂仁”检验报告复印件,现场制作检查笔录。检查过程中,执法人员还发现当事人销售的中药饮片未公示销售价格,执法人员围绕当事人涉嫌销售劣药和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确定其违法事实。当事人销售劣药的违法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的规定,当事人销售中药饮片未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综合当事人的两种违法行为,市场监管部门责令其改正并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明文规定,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为劣药,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银川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金凤区分局将加大药品经营、使用单位进货查验、销售使用等环节检查力度,严打非法渠道购药和销售劣药等违法行为,筑牢药品安全防线,确保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作者| 中国市场监管报记者李志强通讯员王梓恒

编辑|熊柳欣

审核|沈艳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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