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构采购、销售业务!虚构资金循环!虚增收入17亿!虚增利润9.3亿!

2024-06-21 22:05:08 - 会计雅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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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构采购、销售业务!虚构资金循环!虚增收入17亿!虚增利润9.3亿!

(一)2019年、2020年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

延安必康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通过虚构采购、销售业务,虚构资金循环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营业成本、利润总额。2019年度,延安必康虚增营业收入1,337,388,979.71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14.34%,虚增营业成本518,968,996.72元,多计提坏账准备47,910,669.98元,虚增营业费用24,028,009.04元,虚增利润总额746,481,303.97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203.03%。2020年度,延安必康虚增营业收入380,368,500.10元,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5.47%,虚增营业成本136,814,413.61元,多计提坏账准备45,372,895.71元,虚增营业费用11,355,872.08元,虚增利润总额186,825,318.70元,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绝对值的16.99%。上述行为导致延安必康披露的《2019年年度报告》《2020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二)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事项披露存在虚假记载

2020年10月14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行政处罚决定书》(〔2020〕5号)认定,2015年至2018年延安必康的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沂必康)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上市公司资金累计44.97亿元,2018年期末非经营性资金占用余额为27.46亿元。

2020年9月18日,延安必康发布《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公告》,称“关于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的具体情况:……2019年发生额为0元……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9月16日发生额为0元……2019年至2020年6月30日,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以现金方式累计归还10.79亿元。”2021年4月30日,延安必康《2020年年度报告》披露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已通过现金的方式全部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

经查,延安必康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2019年虚假归还非经营性占用资金803,601,800元,占公司2019年经审计净资产的7.77%;2020年新增非经营性占用资金34,679,557.66元,期末占用余额为838,281,357.66元,占公司2020年经审计净资产的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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