稳物价保民生——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五项措施开展价格检查执法行动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面对近日复杂严峻疫情防控形势,广西来宾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反应,把保民生放在首位,集中执法力量在辖区各大商超、农贸市场、教育等领域开展价格检查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着力打好保供稳价“组合拳”,确保市场价格稳定。
一是开展重要民生商品保供稳价工作。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农副产品市场价格监管,配合相关部门抓好稳定生产和市场供应工作,组织力量开展市场重点检查和随机抽查。通过发放《市场价格行为提醒告诫书》,提醒告诫各经营者要自觉加强价格自律,主动维护市场价格秩序,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依法明码标价,做到价签齐全、内容真实明确、标示醒目,不得私自提价,不得利用虚假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内容和标价方式进行价格欺诈,不得通过各种手段相互串通涨价,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扰乱市场价格秩序。积极向经营者宣传价格方面法律、法规,指导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并对经提醒告诫后仍不整改的违法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罚。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1642人次,检查农贸市场、商场超市1385家次,经营者4982户;检查农产品电商平台37家、电商农产品相关经营户41户;发放价格秩序提醒告诫书3978份;受理价格投诉举报92件,其中受理投诉77件,已处理77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3.39万元,受理举报15件,已处理14件。
检查超市
二是重点对供电、供水、供气行业开展检查。重点检查企业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清理取消城镇供水供电供气行业不合理收费的通知》,要求涉及的供水供电供气行业收费企业进行了全面梳理核查,对明确取消的收费项目,没有合法有效政策依据的,自2021年3月1日起全部取消,不得再收费或另立名目收费,对保留的收费项目实行清单制管理,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码标价对外公示,对超出清单外的收费项目一律不允许收取用户费用。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供水企业39家、供电公司4家、转供电主体13家、供气企业7家,检查发现2家转供电主体多收电费2.63万元,已主动清退多收电费并按照正常电价收取电费。
三是组织开展2022年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市市场监管局、市教育体育局、市发改委通过“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抽查检查的模式,对市直的公立学校9家、民办学校7家共16家学校按照20%的比例开展教育乱收费专项检查。市本级对16家市直公立学校发放了总计2000份调查问卷,根据学生反馈情况,对学校收费较满意,不存在明显的违规收费行为。各县(市、区)也根据当地实际情况采取双随机联合抽查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模式开展教育收费检查,目前已检查各类学校28家。
四是开展殡葬业价格秩序专项整治。重点检查墓地价格秩序,公益性公墓是否实行政府定价,是否存在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以及涉嫌垄断和不正当竞争的行为,经营性公墓是否存在捆绑消费,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是否违反价格法律法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乱收费行为。截至目前,全市已检查来宾市殡仪馆1家,公墓3家,包括柳州市长青墓园,来宾市湘山陵园,来宾市凤凰岭墓园。已督促公墓运营方按照政府指导价进行收费,做好明码标价,未发现有超范围收费,捆绑、模糊收费项目的行为。
五是开展机动车检测机构检查。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召开全市对部分政府定价项目放开实行市场调节价并规范其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会,全市机动车检测机构共14家参会并签领了提醒告诫书,会上对机动车检测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后价格的相关政策进行了提醒告诫。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20人次,检查机动车检验检测机构、协会14家次,发放提醒告诫书14份、宣传资料30份。(杨帆覃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