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局观|投资回报率甚至超过巴菲特!美国对“国会山股神”为何无能为力

2022-07-21 09:01:00 - 媒体滚动

大局观|投资回报率甚至超过巴菲特!美国对“国会山股神”为何无能为力

近日,美国国会众议院议长佩洛西因其丈夫购买股票一事成为关注焦点,引发美国舆论关于“国会山股神”们到底有没有利用非公开信息牟利,以及美国法律在有关“内幕交易”问题上为何总对国会议员们网开一面的激烈讨论。美国当前针对国会议员参与股票交易的立法问题出在哪?美国法律对国会议员涉“内幕交易”无所作为的真正障碍是什么?这些障碍为何难以克服?上海社会科学院国际问题研究所副研究员柯静为您解读“国会山股神”的门道。

已有禁令法案形同虚设,首次违法罚200美元

柯静认为,虽然美国2012年出台的《停止利用国会消息交易法案》对国会议员炒股作出了规范和约束,但法案在实际运行的过程当中几乎无所作为。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这部法案规定的违法后果几乎没有惩戒作用。根据规定,如果进行相关交易后,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来进行披露,首次违法只需支付200美元的滞纳金。

显而易见,如果问责制仅仅体现为微不足道的几百美元,法案的惩戒效果可想而知。披露交易在很大程度上已取决于自律,如果司法部门不调查取证,法案基本上就是形同虚设。这部法案根本上没有解决调查取证,界定责任的问题,这也是美国法律对国会议员是不是涉及“内幕交易”迄今无所作为的关键。

一部“拙劣的法案”反而让国会议员钻了空子

1934年的《美国证券交易法案》第十节第五条规定了“内幕交易”的禁令,明确规定任何人在进行涉及股票和其他证券的交易过程当中,直接或者间接使用任何的手段进行欺诈、虚假陈述、遗漏相关信息,或者以其他的方式进行可能欺骗他人的业务操作都属于非法。研究者认为2012年的《股票法案》是部“拙劣的法案”,反而给了国会议员类似于豁免于《证券交易法》的可笑权利,从而导致国会议员只能适用这部特别的《股票法案》,从而更难约束他们利用内部信息来进行股票交易的问题。

柯静指出,被2012年《股票法案》所模糊的一个现实问题,更可能是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追查国会议员所涉嫌的“内幕交易”存在障碍,这才是多年来调查不足或者说起诉不足的真正原因,而非缺乏禁止国会议员利用重大非公开信息进行股票交易并以此牟利的法律依据。

“内幕交易”案件调查遭遇重重难题

为什么存在难以克服的障碍?柯静分析指出,即便在解决国会议员与信息来源之间,或者说国会议员与社会公众之间存在基于信任和信赖的受托义务的法理障碍之后,无论是民事诉讼还是刑事诉讼,都需要解决一个证据的问题。首先必须要证明这个争议的信息,它是非公开和具有实质性的,是重大的。其次,如何证明相关的人员在决定交易的时候使用了这个信息,在界定“内幕交易”的案件中通常也是一个难题。再次,当关键证据涉及国会工作的时候,国会议员可以援引宪法的特权保护,防止强制或非自愿披露。这使得调查人员在获取证词或有关立法的文件和记录方面存在障碍。

对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来说,如果不详细的去了解调查对象,他究竟获取了哪些特权信息,以及内部人员是怎么样利用信息来进行交易的证据,就很难打赢官司。这个问题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没有解决,2012年的《股票法案》对此也避而不谈。而掩盖实质根源,导致的结果自然就是国会议员的“逍遥法外”。

栏目主编:章迪思

文字编辑:吴宏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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