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司法厅出台《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

2022-07-21 15:14:00 - 司法部

日前,内蒙古司法厅制定印发《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以下简称《方案》),部署全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目标及任务,通过完善体制机制,优化职能配置,提升保障能力,推动全区司法所工作高质量发展,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内蒙古、法治内蒙古提供服务和保障。

《方案》提出,在2018年至2020年全区司法所达标创建的基础上,通过三年努力,实现司法所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组织机构进一步健全,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职能定位进一步优化,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跃上一个新台阶。司法所在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安全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推进基层法治建设中的作用进一步凸显。

《方案》提出,2022年是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推进年。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根据《全国司法所工作规范》和《司法所外观标识规范》要求,全面梳理司法所组织机构、人员力量、队伍素质、基础设施、经费保障等情况,明确工作举措,有序推进“两个规范”落实。要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建设标准》《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等级评定办法》《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相关规定,继续开展等级司法所创建活动。消除无司法专项编制、无工作人员、无工作场所的三无所,提升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要培育和打造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对达标创建中的示范所进行复核,每个盟市应再打造2个示范司法所,全区示范所达到50个。 

《方案》提出,2023年是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提升年。要以示范单位为样板,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效果导向,突出制约司法所建设的瓶颈和难点问题,列出清单、细化措施、逐项销号,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不断优化司法所职能定位。到年底,再命名一级司法所300个,全区一级司法所达到800个;再打造50个示范司法所,全区示范所达到100个。开展司法所条例起草前期调研和论证,争取司法所条例立法列项,推动出台《内蒙古自治区司法所条例》。

《方案》提出,2024年是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深化年。命名一级司法所200个,全区一级司法所达到1000个;未达到一级司法所标准的,由盟市司法局加大工作力度,按照司法所等级评定办法和建设标准,建设成为二级司法所;命名示范所100个,全区示范所达到200个。认真总结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成效,及时查漏补缺,建立常态长效机制,推出一批可借鉴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形成一批实践成果、制度成果、理论成果,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水平和服务能力。

《方案》明确司法所规范化建设的主要任务。一是政治建设。围绕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和纪律作风建设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二是业务建设。围绕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基层普法依法治理、基层公共法律服务、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规范化、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和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等方面明确具体任务;三是组织队伍建设。围绕健全组织机构、充实人员力量、提升队伍素质和激发队伍活力等方面提出具体措施;四是保障能力建设。围绕制度建设、设施经费装备建设、信息化应用等方面提出工作思路。

《方案》要求,全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精心统筹谋划、认真组织实施。要围绕新时代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推动落实、督导问效。要完善工作机制,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相关业务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推进机制。要建立并落实好司法行政工作基层联系点制度,发挥好司法所联系点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文章来源丨内蒙古掌上12348

编辑丨王贝贝郭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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