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金和源食品有限公司所产生猪肉抽检不合格

2023-07-21 17:06:01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期,山东省淄博市桓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21类食品共221批次样品进行了监督抽检,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212批次,不合格样品9批次,并发布了2023年桓台县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通告(第二期)。

临沂市金和源食品有限公司所产生猪肉抽检不合格

经查,桓台县城区利波冷鲜肉店经营的标称临沂市金和源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猪肉(购进日期:2023年2月28日),甲氧苄啶不符合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

临沂市金和源食品有限公司所产生猪肉抽检不合格

据了解,甲氧苄啶属于二氨基嘧啶类药物,通过干扰细菌叶酸代谢产生抗菌作用。GB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规定,甲氧苄啶的最大残留限量为50μg/kg。猪肉中甲氧苄啶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养殖户在养殖过程中违规使用相关兽药。长期摄入甲氧苄啶超标的猪肉,造成其在人体中蓄积,会产生耐药性、削弱甲氧苄啶的治疗效果还可能引起骨髓微核抑制和其他不良反应。

除了此次抽检不合格信息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政务服务平台显示,临沂市金和源食品有限公司还曾有1批次猪棒骨肉抽检不合格。

临沂市金和源食品有限公司所产生猪肉抽检不合格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临沂市金和源食品有限公司,成立于2002年,位于山东省临沂市,经营范围包括:一般项目:鲜肉零售;低温仓储(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经营(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经营(销售散装食品);生猪屠宰(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企业注册资本5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徐贵华。

临沂市金和源食品有限公司所产生猪肉抽检不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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