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医保最新发布!

2024-07-21 21:39:19 - 姑苏晚报

针对近期医保热点咨询

日前

苏州市医保局进行了梳理集纳

为市民提供解答

一起来看

👇

01、7月1日起,“一次性营养补助”调整为2775元,目前还在产假期间的,按调整前发放还是之后?

答:按政策规定,生育时间在2024年7月1日-2025年6月30日期间的,“一次性营养补助”发放金额调整为2775元。无需额外申请,于产假期满次月拨付至参保人员本人社会保障卡加载的银行账户。

02、异地生育人员相关费用如何报销?

答:参保人员在外地产前检查、生育分娩,由本人现金结付后,持本人居民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医疗费用收费票据和明细清单、门(急)诊病历、出院记录等,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相关费用报销及待遇审核手续。参保人员需在本地已办理生育服务信息登记。此项业务提供“掌上办”在线申请功能:①参保人员可关注“苏州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掌上大厅→在线办事→生育报销”栏目进行申请;②参保人员可下载“江苏医保云”APP,通过“我要办→生育报销”栏目进行申请;③参保人员可下载“苏周到”APP,通过“医疗健康→医保云服务→生育报销”栏目进行申请。

03、如何办理“家庭共济”?

答:参保人(授权人)登录江苏医保云APP,点击“我要办-家庭共济”功能模块,点击“共济账户绑定”,根据提示添加共济使用人。操作智能设备困难的老年人等特殊群体,也可以在线下医保大厅办理。

04、办理“家庭共济”后,就医购药应该使用谁的医保卡?

答: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就医购药都必须使用患者本人的医保卡。家庭共济政策“共济”的是职工医保参保人医保卡个人账户的金额,而非医保卡本身。医保遵循的原则是“本人参保,本人享受待遇”。家庭共济后该原则不变,参保人依然使用自己的医保卡看病就医,按规定享受本人的医保待遇。

05、毕业后选择做自由职业者,医保该如何办理?

答:创业或待业的毕业生,已经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的,其医疗待遇可以持续到2024年12月31日;年满16周岁的,还可以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所在地职工医保,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来源:苏报融媒记者陆珏 苏州医保

编辑:小吉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