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民众提起集体诉讼抗议日本核污染水排海
转自:法治日报
□本报驻韩国记者王刚8月16日,韩国包括渔民、水产业者在内的4万民众向宪法法院提起诉讼,起诉韩国总统和政府相关人士没有采取积极措施阻止日本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入海。在朝鲜半岛周边海域的164头鲸鱼也被包括在共同起诉者中。集体诉讼请求人之一、济州岛海女(广泛存在于日本、韩国的一种职业)金恩雅表示:“福岛核污染水一旦排放入海,直接关系到基本权利、生存权等,而国家却放任不管,反而积极宣传它很安全。国家应该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诉讼,并积极阻止日本将核污染水排放入海。”
8人列入被告
据悉,此次集体诉讼被列入被告的共有8人,分别是韩国总统尹锡悦、国务总理韩德洙、外交部长官朴振、海洋水产部长官赵承焕、文化体育观光部长官朴普均、原子能安全委员会委员长刘国熙、食品药品安全处长吴裕耕、韩国原子能安全技术院院长金锡哲。代理律师方面表示,总统等被请求人违反宪法义务,对日本决定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入海的行动不作为、行使公共权力不充分,他们既没有向国际海洋法法庭提起诉讼,没有采取发表反对排放声明等外交措施,也没有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实施独立的核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没有对自日本进口的水产品实施全面的辐射调查措施,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等基本权利,因此对他们提起诉讼。律师团方面指出,韩国政府有义务阻止核污染水排放入海,但韩国政府不仅从未表示过任何反对意见,反而对福岛核污染水排海问题宣称“尊重国际原子能机构报告内容”,寻求国民的理解,允许日本将福岛核污染水排放入海。因此,韩国政府的不作为,侵犯了公民的生命权、健康权、环境权、安全权、财产权、劳动权、职业自由、知情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等基本权利。律师团负责人赵英善表示,韩国宪法第35条规定,所有国民都有在健康舒适环境中生活的权利,而日本排放核污染水侵害了这一权利。据悉,参加此次违宪集体诉讼的包括164头鲸鱼。这也是韩国宪法诉讼中首次出现动物作为起诉方。律师团认为,这些鲸鱼会因为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而侵害到生命权等基本权利,因此作为“社会成员”成为共同起诉方。虽然动物作为宪法诉讼的提起方是第一次,但民事诉讼中曾有先例。据悉,此次代替鲸鱼表达诉求的是韩国海洋环境团体“亮粉色海豚”,该团体的主要目的就是保护在韩国管辖水域内栖息的鲸鱼。
政府发布报告
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8月17日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交反对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陈情书。共同民主党党首李在明表示,守护国民生命和安全是国家的第一责任,但尹锡悦政府“与此背道而驰”。如果任由日本向大海排放核污染水,这一过程未来将持续数十年,其有害程度将持续累积,因此现在迫切需要从一开始就抵制日方的排海行为。此前的7月7日,韩国政府发布了单独的有关日本福岛核污染水排海安全性的研究报告。报告指出,若日本东京电力公司遵守处置规定排放核污染水,放射性物质浓度将符合排放标准和目标值,也符合国际标准。韩国国务调整室室长方文圭和刘国熙当天在韩国中央政府首尔办公楼举行的记者会上发布上述研究报告。 方文圭对国际原子能机构日前发布的福岛核污染水排海综合评估报告表示,国际原子能机构是在核能安全领域长期具备专业性、代表性的权威机构,韩国政府尊重国际原子能机构的报告结论。对于政府的这一表态,韩国市民团体“阻止日本放射性污染水排海全国行动”提出了质疑,其负责人表示,国际原子能机构的评估报告内容是依据日本政府和东京电力公司提供的资料,以核污染水排海为前提进行所谓验证,是“狭隘偏颇”的。韩国最大在野党共同民主党认为评估报告没有验证日方的多核素处理系统的性能,也没有研究核污染水排放对海洋生态系统的长期影响,这样得出结论是有问题的。
要求推迟计划
与此同时,韩日两国政府关于福岛核污染水的磋商则持续进行。8月16日,韩日两国以视频形式举行司局级技术性磋商,讨论韩国专家参与日本福岛第一核电站污染水排海检查过程等后续措施。韩国外交部气候环境科学外交局局长尹铉洙称,韩日两国继近日进行工作层级技术性磋商后,16日再次展开后续磋商,双方决定尽量争取将讨论事项告一段落。尹锡悦7月12日在立陶宛举行的韩日首脑会谈上就核污染水排海计划向日本首相岸田文雄提出相关要求,此后两国外交部门就其可行性和执行方案进行讨论。《韩民众新闻》的社论称,在日本国内和国际社会强烈反对核污染水排海的呼声中,日本政府企图借助韩美的“同意”将核污染水排海正当化。因此,韩国政府应对此明确表态,避免为日本“背书”。对于韩国民众对核污染水排海的担忧,日本政府不但没有拿出任何负责任的对策,反而利用韩美日首脑会议争取韩国政府的支持,并将此作为核污染水排海的垫脚石。尹锡悦应该明确传达韩国民众对日本核污染水排海的忧虑,并要求日本推迟核污染水排海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