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台山市冲蒌镇锋城酒店作出行政处罚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信用中国(广东)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台市监处罚〔2023〕251号】,涉及台山市冲蒌镇锋城酒店。
行政相对人名称
台山市冲蒌镇锋城酒店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440781L494521153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法定代表人
袁德庆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台市监处罚〔2023〕25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经营期间于2021年11月13日以16.67元/支从台山市安兴盛商贸有限公司购进家乐辣鲜露(生产厂家: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净含量:448克,生产日期:2021年08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调味料6支,至检查当天还剩3支;于2022年09月13日以4元/包从台山市冲蒌镇万家乐商店购进富景五香粉(生产厂家:江门市康盛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400克,生产日期:2022年01月09日,保质期:12个月)调味料5包,至检查当天还剩2包。至2023年5月5日检查日上述剩余食品原料已超过保质期,但当事人仍摆放在酒店厨房内使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
处罚类别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处罚内容
1.没收家乐辣鲜露调味料(生产厂家:联合利华食品(中国)有限公司,净含量:448克,生产日期:2021年08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3瓶、富景五香粉(生产厂家:江门市康盛食品有限公司,净含量:400克,生产日期:2022年01月09日,保质期:12个月)2袋。2.罚款人民币10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1.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005801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2023-08-18
处罚机关
台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