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219公司简称:南山铝业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按总股本11,708,552,848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预计分配股利468,342,113.92元(含税)。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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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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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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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第三节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219股票简称:南山铝业公告编号:2024-039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上午10时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了各位参会人员。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吕正风先生主持,经审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16,508,508.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708,552,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8,342,113.92元(含税),本期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40%。后续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扣除回购账户中不享受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因本项议案属于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宋昌明先生回避表决。本议案事前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且经监事会认可,同意聘任李园园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任期与本届董事会任期相同。
简历:李园园,女,汉族,1992年出生,本科学历。2023年4月至2024年8月任公司内审部经理。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事项的议案》
为加大投资者回报力度,分享经营成果,提振投资者持股信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由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制定公司2024年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在规定期限内实施。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计划2024-2026年度公司在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具备公司章程约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年内多次分红的,进行累计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因上述部分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董事会决定于2024年9月10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的方式召开,具体事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43)。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9证券简称:南山铝业公告编号:2024-040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20日下午14时在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于2024年8月10日以书面、传真和邮件方式通知全体参会人员,会议应到监事五名,实到五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所做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正清先生主持,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针对《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监事会审核意见如下:
1、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的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状况拟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11,016,508,508.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708,552,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8,342,113.92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40%。后续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扣除回购账户中不享受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1)。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在南山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办理金融业务的风险持续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的议案》
经审计委员会提名并经我们研究后认为,李园园女士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能够胜任岗位职责,未发现有《公司法》以及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同意提名李园园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部门负责人,并由董事会进行审议、选聘。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公司科学、稳定、持续的分红机制,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计划2024-2026年度公司在生产经营情况良好,现金流充裕,具备公司章程约定的现金分红的条件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40%(年内多次分红的,进行累计计算)。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4年-2026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执行了《公司法》、《公司章程》所赋予的各项职权,对公司的生产经营、规范运作、财务状况、关联交易等事项进行了监督,对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
1、公司报告期内决策程序合法,并且公司本身具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无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2、监事会认真检查审核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真实的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监事会认为,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关联交易业务时,能够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履行合法程序,没有出现违法违规行为,关联交易公平、合理,没有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9证券简称:南山铝业公告编号:2024-041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公司已于2024年3月21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决定2024年中期利润分配的议案》,由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1,016,508,508.11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4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1.上市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1,708,552,84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468,342,113.92元(含税),本期公司现金分红比例为21.40%。后续实际派发现金红利时,将扣除回购账户中不享受利润分配权的股份。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规定,回购账户中的股票不享受利润分配权,因公司股份回购尚在进行中,后续有权享受本次现金红利分配的股份数以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数据为准。
3、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40元(含税)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4、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半年度利润分配相关事宜,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本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以及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9证券简称:南山铝业公告编号:2024-042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一、概述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财政部于2023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以下简称“解释17号”)相关要求,变更有关会计政策。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根据有关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审议。相关会计政策变更的内容如下:
(1)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
17号解释明确: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没有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实质性权利的,该负债应当归类为流动负债。对于企业贷款安排产生的负债,企业将负债清偿推迟至资产负债表日后一年以上的权利可能取决于企业是否遵循了贷款安排中规定的条件(以下简称“契约条件”)。对负债的流动性进行划分时的负债清偿是指,企业向交易对手方以转移现金、其他经济资源(如商品或服务)或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的方式解除负债。负债的条款导致企业在交易对手方选择的情况下通过交付自身权益工具进行清偿的,如果企业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的规定将上述选择权分类为权益工具并将其作为复合金融工具的权益组成部分单独确认,则该条款不影响该项负债的流动性划分。
(2)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
17号解释要求企业在进行附注披露时,应当汇总披露与供应商融资安排有关的信息,以有助于报表使用者评估这些安排对该企业负债、现金流量以及该企业流动性风险敞口的影响。在识别和披露流动性风险信息时也应当考虑供应商融资安排的影响。该披露规定仅适用于供应商融资安排,供应商融资安排应当具有下列特征:一个或多个融资提供方提供资金,为企业支付其应付供应商的款项,并约定该企业根据安排的条款和条件,在其供应商收到款项的当天或之后向融资提供方还款。与原付款到期日相比,供应商融资安排延长了该企业的付款期,或者提前了该企业供应商的收款期。仅为企业提供信用增级的安排(如用作担保的信用证等财务担保)以及企业用于直接与供应商结算应付账款的工具(如信用卡)不属于供应商融资安排。
(3)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
17号解释规定,承租人在对售后租回所形成的租赁负债进行后续计量时,确定租赁付款额或变更后租赁付款额的方式不得导致其确认与租回所获得的使用权有关的利得或损失。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1、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2023年10月25日,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规范了“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等内容,该解释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会计师事务所无需对此次会计政策变更出具说明。
2、变更前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按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准则解释17号的要求执行。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规定的施行日期开始执行上述新会计政策。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证券代码:600219证券简称:南山铝业公告编号:2024-043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9月10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9月10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山东省烟台龙口市南山国际会议中心三楼白玉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9月10日
至2024年9月10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8月21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一)、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时,须持有法定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办理时,须持有出席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票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公司公章)
3、异地股东可采取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1、联系方式
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登记时间: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上午9:30一11:30下午14:00一17:00)
联系人:范基莉联系电话:0535-8616188
传真:0535-8616230地址:山东省龙口市南山工业园
邮政编码:2657062
2、与会股东交通及住宿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9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委托有效期至: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9证券简称:南山铝业公告编号:2024-044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地址: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网址(https://www.cs.com.cn/roadshow/yjsmh/)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前17:00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600219@nanshan.com.cn。本公司将会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一、说明会类型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8月21日披露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8月30日下午15:30-16:30举行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方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
会议召开地址:中国证券报中证网,网址(https://www.cs.com.cn/roadshow/yjsmh/)
会议召开方式:视频直播和网络文字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吕正风先生、独立董事方玉峰先生、董事兼董事会秘书隋冠男女士、财务总监谭树青女士等将参加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回答投资者问题。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28日(星期三)前17:00将相关问题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本公司邮箱:600219@nanshan.com.cn。本公司将会于2024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投资者可于2024年8月30日(星期五)下午15:30-16:30,通过互联网登陆中证网(https://www.cs.com.cn/roadshow/yjsmh/)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证券事务代表:范基莉
电话:0535-8616188
电子邮箱:600219@nanshan.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中国证券报中证网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山东南山铝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