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4-08-21 01:46:22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53证券简称:英诺特公告编号:2024-036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被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8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海鹰路1号院6号楼2层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特别表决权股东、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表决权数量的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叶逢光先生因其他公务安排,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秀杰女士主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和召集人资格、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9人;

2、公司在任监事3人,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陈富康先生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4、保荐代表人丁明明先生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涉及重大事项,应说明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为普通决议事项,已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表决通过。

2、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1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律师:魏海涛、丁蔚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北京英诺特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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