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公布对中国电动车加征关税决定草案,中国反制开始了

2024-08-21 15:51:59 - 海外并购Alfred

8月20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BEV)征收最终反补贴税的决定草案。决定草案披露了几项新的更新。

一、对拟加征的税率进行了小幅调整,在原来10%进口关税的基础上拟议的新的加征税率如下,

比亚迪:17.0%(最终17%+10%=27%)

吉利:19.3%(最终19.3%+10%=29.3%)

上汽集团:36.3%(最终36.3%+10%=46.3%)

其他合作公司:21.3%(最终21.3%+10%=31.3%)

所有其他非合作公司:36.3%(最终36.3%+10%=46.3%);

二、给予特斯拉特别税率

决定给予特斯拉作为中国出口商的单独税率,现阶段为9%(最终9%+10%=19%);

三、欧盟汽车企业在中国的合资公司税率

决定草案认为,之前没有特别考虑把欧盟汽车企业在中国的合资公司的诉求,按照“其他不合作公司”待遇征收最高一档的关税。现在经过这些合资企业“不断努力”,决定草案认为,其他税率没有充分考虑这些诉求,几家中国出口商和某些与欧盟生产商的合资企业(在调查期间尚未出口)有可能从其相关合作公司预计的较低税率中受益。

四、决定不追溯征收反补贴税。

决定草案认为,”调查结果表明追溯征收关税的法律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因此,在征收临时关税之前的3 个月内,不会追溯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或追溯征收已登记进口的关税。“

综合以上几点更新,决定草案认为“本决定草案反映了相关方对2024年7月4日发布的临时反补贴税的意见,以及在临时阶段尚未完成的一系列调查步骤的结论。”“披露最终调查结果草案是贸易防御调查的一个中间程序步骤。目的是让相关方有机会发表评论,就像在临时阶段所做的那样。一旦委员会分析了所有相关方的意见,并且成员国发表了意见,最终决定将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

从7月15日媒体披露的欧盟成员国代表就此事的投标情况来看,法国、意大利和西班牙等12个欧盟成员国表示支持,4个欧盟成员国反对,德国、芬兰和瑞典等11国投出弃权票。这意味着,虽然这还是决定“草案”,理论上仍有可能发生变化,但估计最终版本和这个版本估计相差不大。当然,如果未来建国入主白宫后打压孤立欧洲,欧盟或许也可能会“被迫”重新考虑对华贸易政策。

《汽车海外并购》和《智能网联汽车》认为,考虑到漂亮国和其他几个国家加征关税的跃跃欲试,中国仍然需要继续采取合纵连横、威慑、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太极”的策略,杀鸡儆猴是最后的选择。

就在刚刚,8月21日下午15:15分,商务部公告2024年第34号关于对原产于欧盟的进口相关乳制品进行反补贴立案调查的公告,反制开始了,没从汽车开始,也反映了正在采取合纵连横、威慑、不战而屈人之兵的“太极”的策略,还没到“杀鸡儆猴”的地步。

欧盟公布对中国电动车加征关税决定草案,中国反制开始了

五、程序和后续步骤

2023年10月4日,欧盟委员会正式启动对原产于中国的乘用电动汽车进口的当然反补贴调查。

2024年7月4日,欧盟委员会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的法规。该关税于2024年7月5日生效。

2024年8月20日,委员会向相关方披露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最终反补贴税的决定草案。该决定是在委员会考虑了所有收到的关于实施临时措施的法规的利益相关方意见后做出的。利益相关方还可以尽快向委员会服务部门申请听证会,并在10天内提供意见。此后,在考虑了相关方的意见后,委员会将向成员国提交最终裁定,成员国将根据委员会规则的审查程序进行投票(除非有特定多数反对,否则委员会提案将予以通过)。该投票具有约束力。最终措施必须在征收临时关税后不迟于4个月实施。包括调查最终结果的委员会实施条例将最迟于2024年10月30日(最多在启动后13个月内)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任何潜在措施将有效期5年,可根据有理有据的请求和随后的审查延长。

问答(翻译自欧盟委员会,不代表本刊观点)

关于向利益相关方披露中国进口纯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最终调查结果草案的问答

1.拟议税率为何发生变化?

对抽样公司税率的小幅上调或下调反映了根据利益相关方对临时措施的合理评论而进行的技术修正。这些修订表明,委员会充分尊重所有相关规则和义务,并严格以事实和证据为基础得出调查结果。这同样证明了欧盟已尽最大努力确保调查既有力又正确。

此外,这证明了欧盟是完全透明的,不惧怕向相关公司提交其计算的准确性以供详细检查,并且在必要时毫不犹豫地调整其调查结果。对“合作、非抽样公司”适用税率的修订是由于对平均计算进行了技术修正。

2.这些关税是否会在目前10%的进口关税基础上加征?

是的,反补贴税将在对进口纯电动汽车征收的10%普通进口关税基础上加征。

3.为什么特斯拉会获得单独的关税税率?

正如在临时措施阶段宣布的那样,特斯拉提交了一份有理有据的“单独审查”请求,以根据其收到的具体补贴确定其关税水平。该请求已得到彻底审查,对收到的补贴水平的评估反映在最终阶段的关税水平中。委员会在中国核查访问期间核实了这些信息,并进行了与其他抽样中国出口生产商相同的检查。关税水平的任何差异都反映了不同方案之间补贴水平的不同,这些补贴水平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例如合作水平和融资等领域的不同组织结构。

4.为什么委员会决定不追溯征收关税?

2024年3月6日,委员会开始对从中国进口的纯电动汽车进行登记,以应对可能追溯征收关税的情况。今天披露的最终措施草案概述了调查结果,结果表明追溯征收关税的法律要求没有得到满足。因此,在征收临时关税之前的3个月内,不会追溯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或追溯征收已登记进口的关税。因此,通过临时反补贴税获得的金额应予以释放,而不是征收。只有在2024年10月30日之前公布最终法规后,才会就此事作出最终决定。

5.为什么某些与欧盟生产商的合资企业(在调查期间最初没有进口)被授予“新出口商”地位,从而将受益于非抽样合作公司的较低税率?

几家中国出口生产商,包括与欧盟生产商的某些合资企业,在调查期间最初没有出口,将受到较高的剩余关税税率的约束,要求将其列入合作生产商名单,以便从其关联公司预计的较低关税税率中受益。委员会进一步调查了这个问题。在分析的参数中,考虑了与合作生产商有关联、在调查期间生产电动汽车(或有确凿证据表明有计划和投资生产电动汽车)以及即将向欧盟出口等因素。因此,最终调查结果草案得出结论,除不合理要求外,这些公司应从为其所整合的合作集团制定的关税中受益。就此问题作出的决定符合我们的法律框架并与WTO兼容。

6.下一步是什么?

2024年8月20日,委员会向包括中国公司和成员国在内的利益相关方披露了其在反补贴调查中的最终调查结果。中国政府也收到了通知并获得了全面披露。最终披露考虑了利益相关方的意见和在2024年7月实施临时措施后与他们举行的听证会,以及在临时阶段尚未完成的一系列调查步骤的结论。利益相关方现在有10天的时间(直到2024年8月30日)提供意见并要求就最终披露举行听证会。

委员会评估了利益相关方收到的意见后,该法规草案将提交给由成员国代表组成的贸易防御手段委员会(“TDC”)。成员国的意见将根据委员会规则在审查程序下发表(除非有多数票反对,否则委员会的提议将予以通过)。这次投票将具有约束力。包括调查最终结果的委员会实施条例将最迟于2024年10月30日在官方公报上公布。任何潜在措施都将有效期5年,可根据有理有据的请求和随后的审查延长。

7.成员国何时对关税进行投票?

TDC定期举行会议——委员会无法确认将在哪次会议上讨论法规草案。

8.中国提交的临时措施的WTO磋商请求是否对反补贴调查产生影响?

两个程序各行其道。对正在进行的调查的时间线没有影响,调查按其程序进行。欧盟正在仔细研究中国向世贸组织提出的磋商请求的所有细节,并将根据世贸组织的程序适时对中国当局作出回应。委员会对其调查和临时措施符合世贸组织要求充满信心。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