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脸刷门禁、绑定家庭住址、无意义个人手机号验证”业主称呼市4个“精品”小区或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2024-08-21 16:59:17 - 内蒙古晨报

“这上面4个小区都是兴泰地产开发的高端住宅小区,物业也是兴泰集团的子公司,我们小区居民现在想要使用这个物业公司开发的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中的链接程序或者进入小区,面部信息、手机号、家庭住址、身份证号基本就全部被拿走了。”徐先生指着内蒙古中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物业)微信公众号上的自定义菜单中的链接程序质疑称,这样的做法是否属于过度收集用户信息,且个人信息安全物业公司如何保障也是个问题,包括保护制度、处理方式也没有人告知。

“人脸刷门禁、绑定家庭住址、无意义个人手机号验证”业主称呼市4个“精品”小区或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近日,呼和浩特市的徐先生向记者反映,内蒙古中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存在收集人脸信息充当门禁情况,涉嫌过度收集个人信息。随后,记者实地走访了兴泰御都小区及兴泰·东河湾一期、二期、三期住宅小区。

业主:物业或存在过度收集个人信息行为

“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中的链接程序注册需要手机号码认证,物业又准确了解业主的住址信息,现在还需要录入人脸。那我的信息一旦泄露谁来负责?”徐先生认为,除了其他个人信息,人脸信息属于重要的个人生物信息,一旦泄露就可能对人身和财产安全造成极大危害。且“人脸识别”技术目前存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安全隐患。

记者了解到,中泰物业由内蒙古兴泰物业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全资控股,是内蒙古兴泰置业集团有限公司的三级公司,负责兴泰御都小区,兴泰·东河湾北区、南区、三期的物业项目。

按照徐先生所说,记者打开了中泰物业微信公众号,进入其自定义菜单中的链接程序页面,看到功能中有线上物业缴费、访客预约、报事报修、人脸录入等服务功能选项。但想要使用这些服务都需要微信授权登录,且授权之后仍然需要输入手机号获取验证码进行验证才能正常登录使用,而且上述服务还需要进行房屋绑定才能正常使用。

“人脸刷门禁、绑定家庭住址、无意义个人手机号验证”业主称呼市4个“精品”小区或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调查:4个小区都存在人脸识别进入小区现象

8月16日,记者走访兴泰御都小区时发现,业主想要进门有两种方式,一种是常见的使用门禁卡进行刷卡,另一种则需在该物业公司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中的链接程序页面进行手机验证登录后,录入人脸信息再进行“刷脸”进门。

“人脸刷门禁、绑定家庭住址、无意义个人手机号验证”业主称呼市4个“精品”小区或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调查中,记者以租户的身份向物业中心工作人员询问,是否会强制录入业主及租户的人脸信息。工作人员称,并不强制,按业主的自身需求,自行选择即可。

在记者问到相关人脸识别信息会不会有泄露风险时,工作人员表示,业主的信息是在物业保存,但在操作外链及小程序过程中,会不会因为第三方公司开发制作而导致信息外泄,物业并不能保证。同时其称,如果业主有相关顾虑可以选择购买使用门禁卡。

“人脸刷门禁、绑定家庭住址、无意义个人手机号验证”业主称呼市4个“精品”小区或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而当记者要求办理门禁卡时,该工作人员称没有卡,需等到8月19日。

8月20日,记者再次拨打电话咨询兴泰御都物业时,对方称办理门禁卡仍需等待。

在兴泰·东河湾北区和南区,记者发现情况与兴泰御都基本相同,业主进入小区需使用门禁卡或“刷脸”。记者咨询中泰物业东河湾南区项目部是否可以办理门禁卡时,该项目部物业工作人员称南区、北区均可办理。

但在兴泰·东河湾三期,记者同样以租户的身份向物业咨询,得到的答复是该小区没有门禁卡,业主只能刷脸开门或由保安进行登记后进入小区。业主在办理入住时就会直接录入人脸信息,租户则需要在验证确为该小区租户时凭身份证至该小区物业处进行办理。在记者询问是否是录入该物业公司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中的链接程序时,该小区物业人员表示该程序并未在兴泰·东河湾三期小区启用,业主或租户如需办理人脸识别必须要到物业进行办理。当记者询问相关身份信息储存在物业是否安全时,物业人员称会严格保密。

“人脸刷门禁、绑定家庭住址、无意义个人手机号验证”业主称呼市4个“精品”小区或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中泰物业:刷脸进门是为业主的安全考虑

记者了解到,《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六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具有明确、合理的目的,并应当与处理目的直接相关,采取对个人权益影响最小的方式。收集个人信息,应当限于实现处理目的的最小范围,不得过度收集个人信息;第二十六条规定,在公共场所安装图像采集、个人身份识别设备,应当为维护公共安全所必需,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并设置显著的提示标识。所收集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信息只能用于维护公共安全的目的,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取得个人单独同意的除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处理个人信息相关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建筑物管理人以人脸识别作为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出入物业服务区域的唯一验证方式,不同意的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请求其提供其他合理验证方式的,人民法院依法予以支持。

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2023年8月8日公布的关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规定(试行)(征求意见稿)》中也提到了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不得将使用人脸识别技术验证个人身份作为出入物业管理区域的唯一方式。

就调查了解到的情况和上述有关法律规定,8月20日上午,记者来到中泰物业,但并未见到该公司负责人。

通过该物业公司前台,记者电话采访到了内蒙古中泰物业服务管理有限责任公司行政部门负责人菅虹,她表示刷脸进门主要是为了业主的安全考虑。物业提供了多种进门的方式,并不强制,例如刷门禁卡、人脸识别,如有需要也可以和保安及物业人员进行求助。

“人脸刷门禁、绑定家庭住址、无意义个人手机号验证”业主称呼市4个“精品”小区或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而就兴泰·东河湾三期业主及租户只能使用人脸识别进入小区,且当时物业的工作人员回复称该小区并未设置门禁卡,仅有“刷脸”一种方式时,菅虹表示可能是物业工作人员表述不清带来了误解。兴泰·东河湾三期是以人脸识别进门为主,刷门禁卡为辅作为业主进入小区的方式。

此外,对于该物业公司微信公众号自定义菜单中的链接程序需要手机验证绑定并绑定地址一事,菅虹称技术上的事情她不清楚。

对于个人信息处理是否合法合规未作全面回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条、第四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规定,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公开、透明原则,公开个人信息处理规则,明示处理的目的、方式和范围。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根据个人信息的处理目的、处理方式、个人信息的种类以及对个人权益的影响、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采取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对个人信息实行分类管理、采取相应的加密、去标识化等安全技术措施等确保个人信息处理活动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并防止未经授权的访问以及个人信息泄露、篡改、丢失。处理个人信息达到国家网信部门规定数量的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指定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负责对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以及采取的保护措施等进行监督,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公开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联系方式,并将个人信息保护负责人的姓名、联系方式等报送履行个人信息保护职责的部门。

记者就此询问中泰物业对获取的个人图像、身份识别等个人信息如何保密和处理,是否有公开处理规则和个人信息保护制度?菅虹表示他们内部有严格的管理规定,签署了保密协议。但具体文件并未向记者提供。

在记者追问该物业公司是否严格执行了国家在个人信息安全领域相关的法律规定时,菅虹表示应当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具体技术事项需向技术部门了解,自己并不知情。

记者表示能否对接相关技术部门负责人进行采访,对方表示可以对接,但技术部门负责人很忙,接受采访的时间并不确定,有可能是两天或者一周或更长时间。记者提出书面采访的请求,对方表示可以微信沟通,但截至记者发稿时记者加其微信好友申请并未通过。

就此事本报将持续关注。

来源:内蒙古晨报晨网•速闻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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