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个单位获260万元奖励!南宁在广西率先落实→
2024-08-21 19:24:34 - 广西日报
近日,南宁市下达市河湖长制考核专项激励奖励资金260万元,横州市及南乡镇、江南区及沙井街道、西乡塘区及坛洛镇、宾阳县及思陇镇、兴宁区昆仑镇、马山县周鹿镇、良庆区大沙田街道、邕宁区那楼镇等12个单位获得南宁市财政水利发展资金一次性资金奖励,这也是广西区内首个开展并落实河湖长制激励工作及资金的地级市。
获得奖励的基本条件是:全力推动河长制、湖长制“有名”“有实”“有能”,坚决打好河湖管理攻坚战,深入开展河湖“清四乱”常态化和规范化、河湖采砂综合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河湖水质水环境改善、水生态治理修复等重点工作,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悉,近年来,南宁市强化落实河长制湖长制,加强水环境综合治理,持续开展水质“提质进位”行动,加强水域源头治理防控,复苏河湖生态环境,巩固建成区黑臭水体治理成效,加快消除农村黑臭水体,打造宜居生态环境,推动“中国绿城”品质升级。那考河获评生态环境部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累计建成心圩江等40条(段、个)广西幸福河湖。2024年1—7月,南宁市主要流域水质持续向好,地表水水质优良比例、建成区原有黑臭水体水质达标率、饮用水水源水质达标率持续实现“三个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