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证券20%股权出让,“东莞联合体”接手,锦龙股份剩余持股也有了安排

2024-08-21 21:03:18 - 每日经济新闻

每经记者陈晨    每经编辑彭水萍

8月21日晚间,锦龙股份发布了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进展公告,当日锦龙股份签署了相关转让协议和合作协议。

据悉,2024年7月26日,锦龙股份审议通过了《关于正式公开挂牌转让东莞证券20%股份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通过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产交所)正式公开挂牌转让持有的东莞证券3亿股股份(占东莞证券总股本的20%,以下简称标的股份),挂牌底价为22.72亿元。标的股份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14日在上海产交所公开挂牌,挂牌底价为22.72亿元。截至2024年8月14日,上述挂牌信息披露期满。

东莞联合体受让东莞证券20%股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24年8月19日,锦龙股份收到上海产交所出具的《竞价结果通知》和《组织签约通知》,本次交易共征集到1名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为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和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东莞联合体),东莞联合体已按要求向上海产交所交纳了3000万元保证金。值得注意的是,东莞联合体也是东莞证券第二和第三大股东,分别持有东莞证券20%的股份。 

紧接着,8月21日,锦龙股份与东莞联合体签署了《关于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转让协议》)。同日,锦龙股份、锦龙股份控股股东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与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了《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之合作协议》(以下简称《合作协议》)。 

《转让协议》中明确,交易涉及三方主体,甲方(转让方)为广东锦龙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乙方(受让方1)为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丙方(受让方2)为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协议的核心内容是甲方将其持有的东莞证券共计3亿股股份,即东莞证券20%的股权,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分别转让给乙方和丙方。 

具体而言,甲方以现金交易方式向乙方转让了19350万股股份,占东莞证券股份比例为12.9%;同时,也以现金交易方式向丙方转让了10650万股,占东莞证券股份比例为7.1%。

此次交易的价格经上海产交所确认,交易价款合计22.72亿元。其中乙方受让的19350万股对应的转让价款为14.65亿元;而丙方受让的10650万股对应的转让价款为8.06亿元。 

对于剩余股份进行了安排

记者注意到,若本次交割顺利达成,自交割之日起,东莞证券的股权结构将发生显著变动。锦龙股份的持股量将从原有的6亿股缩减至3亿股,其持股比例亦相应地从40%下降至20%,从而退居为东莞证券的第三大股东。

与此同时,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东莞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将分别跃居为第一、第二大股东,分别持有东莞证券32.90%和27.1%的股份。此外,东莞金控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和东莞市新世纪科教拓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世纪公司)则分别持有15.4%和4.6%的东莞证券股份。

东莞证券20%股权出让,“东莞联合体”接手,锦龙股份剩余持股也有了安排

也就是说,《转让协议》交易完成后,锦龙股份、新世纪公司合计持有的东莞证券全部剩余股份3.69亿股,占东莞证券股份比例合计为24.6%。而对于剩余股份的安排,各方则在《合作协议》中进一步对此明确。

《合作协议》显示,涉及主体中,甲方为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金控),乙方为锦龙股份,丙方为锦龙股份控股股东新世纪公司。 

具体而言,在《转让协议》约定的交割日起24个月内,在东莞证券未上市情况下,东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有权要求锦龙股份或新世纪公司向东莞金控转让持有的东莞证券全部或部分股份;届时双方交易价格根据交易时最近一期经审计的净资产的1.3倍为基础,并参考有证券期货业务资质的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进行协商确认。 

当然,锦龙股份或新世纪公司有权向第三方转让其持有的东莞证券全部或部分股份。若锦龙股份或新世纪公司转让其持有的东莞证券全部或部分股份,则东莞金控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受让权。

封面图片来源:视觉中国-VCG41184154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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