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立法管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乱象

2024-08-21 22:46:33 - 法治周末

社会治理新实践①

■编者按

我国是电动自行车生产、消费大国,电动自行车社会保有量已达3.5亿辆,2023年规模以上企业累计生产电动自行车4228万辆,电动自行车已成为群众短途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随着电动自行车保有量的快速增加,为确保电动自行车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加强监管尤为重要。今年4月,国务院部署开展了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全链条整治行动。近日,本报记者在山东、陕西、湖南等地走访调查,了解当地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等相关管理措施,探讨如何构建有效的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体系。

湖南:立法管控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乱象

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今年表决通过的《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是全国首部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该规定将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规范

《法治周末》记者刘希平

3名工人用螺丝固定钢柱的底座,另外一名工人则在安装顶棚……

8月15日,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梅溪正荣府小区入口处前坪,4名工人正在修建电动车充电棚。

“我们小区估计有上百台电动自行车,目前只有一个小型充电棚,充电口只有20多个,在小区里给车充电很不方便。”梅溪正荣府小区居民谭志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小区充电车棚的扩建,可以有效地解决小区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乱象,为社区消防安全加上了一把‘安心锁’。”

记者在采访中获悉,为杜绝电动自行车无序停放和“飞线”充电等乱象,湖南省已经出台了相关地方性法规,用法治手段来保障城镇居民的财产和人身安全。

蓄电池故障引发火灾占比大

一根不起眼的电线,可能会引发火灾。这不仅威胁财产安全,而且可能夺走他人生命。电动自行车“飞线”充电曾在长沙引发多起事故,教训惨痛。

2021年8月21日19时许,在长沙市天心区某宿舍旁的楼道内,居民邹某将其私自改装了电池的电动自行车停放其间。接着,他从出租房内接上插线板,并拉到楼道内,供电动车充电使用,自己则回到屋内休息。

当天23时许,电动车因充电发生故障而引起火灾,造成了同栋居民成某某等3人烧伤,后送医抢救无效死亡。同年12月30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邹某犯失火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邹某认为责任划分不当上诉,长沙中院二审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长沙市消防救援支队今年7月披露的数据显示,长沙市在今年6月共发生19起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火灾,其中有15起发生在室外,4起发生在室内,未造成人员伤亡。从起火原因来看,蓄电池故障引发火灾占比较大。在上述事故中,蓄电池故障引发火灾9起,车辆电气线路故障引发火灾6起,充电器及其连接线故障引发火灾4起。

立法规范停放充电乱象

为了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解决电动自行车行业发展和日常使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湖南省立法规范电动自行车管理,将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及日常管理纳入法治化轨道。

2020年12月7日,湖南省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并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

记者注意到,《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一共6章32条,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引导文明出行,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主要出发点,从部门职责、生产、销售、维修、登记、通行、保障、监督以及法律责任等各个方面对电动自行车管理作出了全面、具体的规定。而针对电动自行车安全充电问题,法律、行政法规和湖南省地方性法规等均未作出明确规定。

据了解,应急管理部出台的《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虽有类似规定,但仅涉及高层民用建筑,并没有涉及电动车保有量众多、电路老化严重、火灾隐患突出的老旧低层小区;《湖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仅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充电问题,但没有设置相应的行政处罚。

为了完善相关法规,今年3月28日,湖南省又通过了一部涉及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的地方性法规。当天,湖南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表决通过《湖南省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据悉,这是全国首部城镇居民住宅区消防安全管理的省级地方性法规。

记者看到,《规定》将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作为重点内容进行了规范。《规定》采取疏堵结合措施,从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建设、管理责任、禁止行为、法律责任4个方面对城镇居民住宅区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进行了规范。《规定》还要求新建、扩建城镇居民住宅区,应当合理规划设置电动车停放场所、充电设施并配备相应的消防设施器材,未按要求设置的,不得组织竣工验收,确保电动车有场地可停;另一方面,禁止并明确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在住宅内为电动车充电、携带电动车或者其电池进入电梯轿厢等行为的相应法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新规长出“牙齿”

湖南媒体披露的信息显示,《规定》施行后,该省各地消防部门陆续开出了当地施行《规定》的首张罚单,让消防安全管理新规长出“牙齿”。

今年5月1日,常德市临澧县消防救援大队对辖区住宅小区开展五一假期消防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县安福路一小区单元内有4台电动自行车存在违法停放行为,小区物业公司未及时劝阻、制止或报告。根据《规定》,执法人员责令物业公司改正,并下达了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物业公司警告的行政处罚。在执法人员的教育下,物业公司认识到了错误,表示立即联系车主,将违规停放的电动车移至安全区域。此次行政处罚是《规定》正式施行后,临澧县开出的首张罚单,同时也是全省首张罚单。

《规定》施行第一天,衡阳市衡南县也开出了首张罚单。5月1日20时许,衡南县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该县云集街道云峰南路一小区,发现该小区住宅多处从楼房窗口抛出几米甚至十几米的电线,为停在楼下的电动自行车充电。

执法人员向物业管理人员、业主宣传《规定》的同时,对小区物业公司开出书面警告“罚单”,责令物业服务企业、业主立即整改违规行为。这是该县施行《规定》后作出的首个行政处罚。

责编:戴蕾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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