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飞乐音响虚假陈述案已一审胜诉

2022-09-21 14:06:00 - 市场资讯

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飞乐音响虚假陈述案已一审胜诉

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飞乐音响虚假陈述案已一审胜诉

近日,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代理的投资者诉飞乐音响证券虚假陈述案收到了上海金融法院下发的判决书,根据判决书,被告应当对投资者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证券法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信息披露中存在虚假陈述,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投资者可要求其赔偿投资差额损失、佣金、印花税等,同时还规定投资者因虚假陈述纠纷提起民事赔偿的诉讼时效为3年,法律不保护权利的休眠者。

刘鹏律师表示,只要起诉就大概率能获赔,对于满足索赔条件的股民来说,及时加入股民索赔队伍维权,是法律赋予股民的权利,也能帮助股民弥补亏损。受损股民及时参加索赔,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尽可能地追回投资损失。

自飞乐音响公告遭证监会立案调查起,就不断有投资者登记索赔。根据《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律师认为,于2017年8月26日-2018年4月12日(含当天)期间买入飞乐音响,并在2018年4月13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而亏损的投资者,可联系上海沪紫律师事务所刘鹏律师团队或关注“股民索赔宝”公众号参加索赔登记。投资者注意,股票索赔遵循“不告不理”的原则,如果投资者不参加索赔,被证监会处罚的上市公司不会主动赔付受损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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