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之缘盛国际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被罚款2000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健之缘盛国际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京丰市监处罚〔2023〕685号。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京丰市监处罚〔2023〕685号
行政相对人名称
健之缘盛国际文化交流(北京)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10106661551803J
工商注册号
110106010169523
组织机构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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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登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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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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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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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对人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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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孙克兰
违法行为类型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十一条第一款
违法事实
当事人在2023年5月5日至2023年6月5日期间在南苑森林湿地公园开展经营活动销售冰激凌等食品,未取得小食杂店备案。2023年6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核查,现场要求关停并开具责令改正通知书,限期改正。2023年6月15日执法人员再次到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当事人仍未办理小食杂店备案且继续销售食品,执法人员现场责令关停,要求现场所售食品退回供货商处理。当事人经营期间总计销售金额1005元。总计货值金额为2153元,违法所得1005元。
处罚依据
《北京市小规模食品生产经营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第二款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处罚内容
现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罚款:2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005元;
罚款金额(万元)
0.2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0.1005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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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2023-09-0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3-12-07
处罚机关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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