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79900916证券简称:上海凤凰凤凰B股公告编号:2024-045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4年9月20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福泉北路518号6座415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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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胡伟先生主持。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3人,董事王国宝先生、王朝阳先生、王润东先生、顾炜锋先生,独立董事余明阳先生、王高先生、阴慧芳女士、樊健先生因公务无法参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鲁桂根先生因公务无法参会;
3、董事会秘书朱鹏程先生出席会议;公司总会计师曹伟春先生列席会议;公司副总经理高翠女士、副总经理尚京典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上海凤凰2024年度中期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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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上海凤凰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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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A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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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全部议案均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联合律师事务所
律师:周阳、张琦韵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人员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范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凤凰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9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