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证券代码:600860证券简称:京城股份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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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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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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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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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1、关于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说明
公司于2022年11月16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等议案。
2023年7月24日,公司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与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的议案》。公司与北京京城机电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友好协商,一致决定签署《股份认购协议之终止协议》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公司董事会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2.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说明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核心骨干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于2023年3月2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临时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股权激励事项相关议案。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披露收到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市国资委”)《关于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批复》,北京市国资委原则同意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
公司于2023年10月25日公告中发出通知,将于2023年11月13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2023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大会及2023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事项相关议案。公司董事会将尽快办理本次股票激励的后续相关事宜,根据实施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3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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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俊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梅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月
合并利润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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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李俊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梅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月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3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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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负责人:李俊杰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冯永梅会计机构负责人:杨月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60股票简称:京城股份编号:临2023-053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2023年10月16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俊杰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附属公司天津天海以抵押方式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3年总体融资计划及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海”)目前的经营现状,以抵押房产及土地的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4,4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比例50%)及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总敞口额度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天津天海流动资金。融资期限1年,融资利率以银行批复为准。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清算解散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清智创”)成立后,原定企业经营战略调整,同意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北清智创进行解散注销。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月30日
股票代码:600860股票简称:京城股份编号:临2023-054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3年10月30日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公司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进行了认真审核,与会全体监事一致认为:
(1)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第三季度报告按期履行信息披露。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附属公司天津天海以抵押方式向浦发银行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及流动资金贷款的议案》
依据公司2023年总体融资计划及天津天海高压容器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天海”)目前的经营现状,以抵押房产及土地的方式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申请银行承兑汇票不超过4,4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比例50%)及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总敞口额度不超过2,200万元人民币)用于补充天津天海流动资金。融资期限1年,融资利率以银行批复为准。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关于清算解散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
鉴于北清智创(北京)新能源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清智创”)成立后,原定企业经营战略调整,同意公司子公司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对其参股公司北清智创进行解散注销。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