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炬关注 | 《老年人监护问题研究报告》发布 推进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

2023-10-31 09:58:19 - 媒体滚动

原标题:推进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老年人监护问题研究报告》发布

10月20日,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与北京市老龄协会联合在京举办“2023年老年人权益保护重阳节活动——老年人监护问题研究成果发布会”。会上发布了《老年人监护问题研究报告》和《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指引》,来自北京、上海及广州三地的社会组织负责人介绍了老年人监护工作的开展情况,相关专家、学者及老年人代表进行了座谈交流。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老年人预期寿命的不断增长,高龄、失能失智、独居等行为能力较弱的老年人口规模扩大,与此同时,家庭的核心化、小型化,导致家庭养老和监护资源不足,一些老年人在民事行为能力逐渐减弱的过程中出现监护不当或监护缺失问题,威胁老年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为推进完善老年人监护制度,让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能够获得安全的养老照护,按照自己的原有意愿委托办理相关事宜,确保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有尊严地安享晚年,民政部社会福利中心联合北京市老龄协会开展了老年人监护问题课题研究。

课题组通过问卷调查,收集整理了老年人对监护问题的认知、需求、面临的问题等一系列数据资料,先后赴北京、上海和杭州实地考察老年人监护工作和社会组织实践开展情况,访谈街道和村(居)民委员会工作人员,并组织该领域内的专家、学者和专业工作者进行了深入分析论证。

《报告》指出,当前老年人群体普遍存在养老和监护担忧、对监护的认知水平有限、对国家监护制度的诉求多元化等现象;老年人监护工作存在立法不完善、监护制度缺失、监护服务不足等问题。针对上述现象和问题,课题组提出了出台老年人监护专项立法、建立老年人监护制度、建立老年人监护部门协同机制、培育和发展专业监护服务组织、探索老残一体家庭社区托养模式、将监护服务纳入基本养老服务体系等方面政策设想和建议。

意定监护是忠于本人意愿的代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老年人,可以与其近亲属、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事先协商,以书面形式确定自己的监护人,在自己丧失或者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该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这种监护关系不是普通意义上的法定代理,而是基于委托关系的意定代理,要求代理人始终是忠于本人意愿的协助决定,能够充分体现老年人意愿,尊重老年人自主决定和现存能力。

由于意定监护法律规定较新、涉及的法务事项和养老安排较为繁复,实践中老年人多聘请各地公证处或律师事务所完成监护协议的签订,在内容和形式上差异较大,存在一定侵权风险。为此,北京市老龄协会积极转化课题调研成果,结合北京的服务实践,组织专家团队制定并发布了《老年人意定监护服务指引》,以帮助老年人了解意定监护相关法律知识,掌握意定监护关系的确立及协议签订要领和注意事项,合理防范侵权风险,保护自身权益。

来    源:中国老年报

编    辑:蔡星雨

责    编:赵  男

审    核:冯汝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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