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市场管理类常见问题”一问一答

2023-10-31 12:51:58 - 中国质量新闻网

【企业常见热点问题系列】“市场管理类常见问题”一问一答

1.办理公司注销的具体流程及材料是什么?

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网址: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业务;公司注销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公司依照《公司法》作出解散的决议或者决定、清算报告、清税证明材料、仅通过报纸发布债权人公告的,需要提交依法刊登公告的报纸样张、营业执照正副本、公司注销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复印件等。

2.外省市企业在京设立分公司的流程及材料是什么?

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网址: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市场主体登记相关业务;也可以到市场主体住所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登记部门办理相关业务。设立分公司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申请书》、经营场所使用相关文件、分公司负责人的任职信息及身份证件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批准的或公司申请登记的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必须在登记前报经批准的项目,提交有关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3.100%持股的企业股东能否新注册个体工商户?

依据《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规定,有经营能力的公民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商业经营,依法登记为个体工商户。

4.如何获取已注销企业往年年报报送材料?

可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阅企业已报送的年报信息。

5.线上补办营业执照具体操作流程、申请审核时限?

可以通过北京市企业服务e窗通平台(网址:https://ect.scjgj.beijing.gov.cn)办理补办营业执照业务。补办营业执照应提交的材料包括:《增、减、补、换发证照申请书》、已领取纸质版营业执照的需缴回(遗失除外)、办理遗失补领证照时需公告,已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营业执照作废声明的不需提交。

6.在京企业迁出至外地具体流程是什么?

(1)向拟迁入地登记机关提出迁入申请,取得迁入地登记机关核发的《准予迁入调档函》。

(2)填写《市场主体迁移申请书》,并持迁入地登记机关核发的《准予迁入调档函》,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到现登记机关办理迁出手续。

7.如何办理小食杂店备案?

申请小食杂店备案(新办、延续、注销)您可选择线上线下两种路径进行办理。

申请路径:

第一种:线上路径-通过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行线上申请。

第二种:线下路径-到所在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直属分局、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提出申请。

小食杂店备案申请程序:

第一步:大厅咨询或网上申请后填写《小食杂店备案表》及提交相关材料;

第二步:递交的相关文书及材料齐全,符合要求,辖区备案部门即时核准。

第三步:通过“法人服务”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上政务服务平台,进入“我的电子证照”菜单下载打印电子备案卡(办理小食杂店注销的除外)。

特别提请注意:

(1)申请人应当向具有备案管辖权的备案机关申请小食杂店备案卡。

(2)申请小食杂店备案卡,应当先行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申请小食杂店备案应提交的材料:(食品安全承诺书无需重复提交)

一、小食杂店备案表

二、食品安全承诺书

说明:申请人委托代理人提出小食杂店备案申请时提交《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8.特种设备注销流程及材料是什么?

特种设备注销请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jgj.beijing.gov.cn/),点击“办事服务”模块,在“政务服务事项”模块下点击“特种设备”,再点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选择所在区,点击“特种设备使用登记(变更)”-“网上办理”,选择“法人登录”,进入系统后可根据提示办理注销。注销需要填报《特种设备停用报废注销登记表》。

9.如何线上提交电梯安装施工审核材料?

如咨询线上办理电梯安装开工告知,则答复如下内容:登录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官方网站(http://scjgj.beijing.gov.cn/),点击“办事服务”模块,在“政务服务事项”模块下点击“特种设备”,再点击“特种设备开工告知”,选择电梯所在区,在此页面中可查看办理电梯安装告知所需资料,点击“网上办理”,选择“法人登录”,注册登录后找到“特种设备开工告知”模块,点击“立即办理”后按要求上传资料。

10.电梯安全员是否可以找外包人员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第八十六条“(三)电梯安全员是指本单位具体负责电梯使用安全的检查人员,上述规定已明确电梯安全员为本单位相关人员。

11.申报年报过程中,选择“自行填报”和“多报合一”有什么区别?

2023年1月1日起,在我市注册登记并取得税务登记、社保登记的企业可自主选择“多报合一”或“自行填报”方式申报企业相关的资产状况信息、参保各险种信息。对于选择“多报合一”方式进行年报的,无需填报上述模块信息,系统将暂时在后台将上述数据项默认为“0”,并默认数据项(除“参保各险种人数”)为“不公示”。待企业在相关部门报送上述数据并共享至市场监管部门后,由系统自动带入相关数据。如果企业未在相关部门报送上述数据,系统会对上述数据项赋“0”值保存。

对于不想选择“多报合一”方式申报的企业,仍可以通过往年年报方式申报有关信息。企业只需要在填报到“资产状况信息”和“社保信息”页面时,选择“自主填报”选项。

企业按照“多报合一”方式提交年报的,仍可于6月30前重新选择与往年相同的自行填报方式,报送上述数据项,并选择是否公示有关信息。对于“多报合一”事项,市场监管、税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医疗保障部门将通过联合检查方式开展后续监管。

注:以上政策口径由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3年10月审定,若后续政策调整,以相关部门最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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