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06:10:20 - 证券日报之声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王忆会、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华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杜轶名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     √否

一、 主要财务数据

(一) 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四) 公司主要经营情况

2024年1-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总面积1.41万平方米,实现合同销售总金额19,964.72万元,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13.35万平方米,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14,328.90万元。

1.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注:其他项目主要是天津、北京和成都尾盘项目销售产生的签约情况。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二、 股东信息

(一) 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注:截至报告期末,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无限售流通股116,138,586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84%。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注:截至2023年12月29日,公司总股本为2,054,009,302股;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1,987,381,962股。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拟收购Source·Photonics·Holdings·(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控制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批准本次交易相关的加期审计报告、备考审阅报告的议案》,于2024年8月24日披露《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报告书(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等相关文件。公司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签订本次交易的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交易各方签署《关于Source·Photonics·Holdings (Cayman) Limited·之股份转让协议之补充协议》,就分手费和支付方式等条款进行补充约定,于2024年9月24日、9月25日披露《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进展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2024-078)。

公司目前正在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2024年8月23日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1149号)进行回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应信息。

本次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 季度财务报表

(一) 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     √不适用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忆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轶名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忆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轶名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9月

编制单位: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王忆会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华        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轶名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88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1-9月份经营情况简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一号——房地产》的要求,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9月份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一、公司房地产销售情况

公司全力聚焦向通信与数字科技的转型,持续对传统地产开发业务进行战略收缩。2024年1-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销售总面积1.41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0%;实现合同销售总金额19,964.72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4%。

二、公司房地产出租情况

2024年1-9月,公司房地产业务实现合同出租总面积13.35万平方米,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54%;实现合同租金收入总金额14,328.9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9.41%。

三、新增土地储备及竣工情况

2024年1-9月公司无新增土地储备,无新开工及在建、竣工面积。

以上经营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了解公司阶段性经营情况作参考。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1. 报告期内房地产销售情况

注:其他项目主要是天津、北京和成都尾盘项目销售产生的签约情况。

2. 报告期内房地产出租情况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94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暨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等相关方核实,公司生产经营一切正常,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公司正在推进收购Source Photonics Holdings (Cayman) Limited(以下简称“索尔思光电”)控制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目前处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二次问询期间,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一、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的有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 公司关注并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进行了核查,现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 生产经营情况

经自查,公司目前经营情况正常,近期成本和销售等情况没有出现大幅波动,经营环境、市场环境或行业政策没有发生重大变化。

(二) 重大事项情况

公司正在推进收购索尔思光电控制权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该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目前正在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一部于2024年8月23日下发的《关于对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组草案信息披露的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4】1149号)进行回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正根据相关要求进一步补充相应信息。

经公司自查并向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书面问询确认,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公司已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筹划涉及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重大交易类事项、业务重组、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三) 媒体报道、市场传闻及其他股价敏感信息

经公司自查,未发现存在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媒体报道、市场传闻等。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实际控制人和其他重要股东在公司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三、 风险提示

(一)二级市场交易风险

公司股票于2024年10月29日、10月30日连续两个交易日内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20%,短期内涨幅较大。截至2024年10月30日,公司市净率为4.87。根据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中证行业分类显示,公司所处的房地产业最新市净率为0.83。公司市净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二级市场交易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二)控股股东质押与冻结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嘉华东方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万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76,148,9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4.09%,累计质押股份数为839,510,560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95.82%,占公司总股本的42.24%;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为36,587,982股,占所持有股份总数的4.18%,占公司总股本的1.84%。

(三)经营业绩亏损风险

公司2022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2,214.93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310.73万元;2023年度实现营业收入48,717.79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014.95万元;2024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33,174.87万元;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1,603.18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定期报告,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重大事项进展不及预期的风险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所涉及的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中,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事项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董事会声明

公司董事会确认,除已经公开披露的事项外,公司没有任何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等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董事会也未获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有关公司信息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93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  15点0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层第一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司将在本次股东大会召开前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登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和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股东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

2、个人股东: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个人股东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操作方式为提交相关证件的原件,核对后现场复印该等证件,并收取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与会股东及代理人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5、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3日上午9:00至下午5:00

6、登记地点:董事会秘书办公室(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街甲6号万通中心写字楼D座4A层)

7、联系部门: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联系电话:010—59071169

传    真:010—59071159

六、 其他事项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请携带相关证件原件。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89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忆会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8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通过。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经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2)。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093)。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2024年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90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7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毅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监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在全面了解和审阅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后,发表如下意见:《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上市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没有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公司监事在审阅相关资料后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监事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91)。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91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3,737,886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现就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四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分别于2021年1月8日、1月12日披露了《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关于第二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1-002、2021-004)。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为: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1.5亿元且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0.93元/股,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的股份将全部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2022年1月5日公司完成本次股份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43,737,886股,回购最高价为10.82元/股,回购最低价为5.92元/股,回购均价为6.86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299,951,447.09元(含过户费、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第二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1)。

二、注销回购股份的原因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库存股应当在三年内按照依法披露的用途进行转让,未按照披露用途转让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注销。

公司前述已回购股份存续期间未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且即将三年届满,为积极回报投资者,增强投资者信心,公司拟将存放于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43,737,886股股份进行注销,并相应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三、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后公司股本变动情况

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987,381,962股减少至1,943,644,076股,注册资本将由人民币1,987,381,962元减少至人民币1,943,644,076元。公司股本结构预计变动如下:

注:以上股本结构变动的实际情况以注销完成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本结构表为准。

四、本次注销回购股份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做出的决策,本次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回购股份注销,以及后续工商变更登记等相关事项。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相关审议和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不会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等产生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的上市地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事项。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0246        证券简称:万通发展         公告编号:2024-092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回购股份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鉴于公司拟注销回购股份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修订,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相关变更(备案)登记等相关事宜,最终变更内容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万通新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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