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利用悬赏制度 被执行人现身还钱

2024-10-31 06:25:41 - 辽沈晚报

本报讯记者康科峰报道“我没想到法院还有执行悬赏,我不怕法院找到我的钱,我就怕所有人都知道我欠钱不还,可太丢人了……”日前,丹东市振安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用执行悬赏制度,迫使“消失”的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履行义务。

振安区法院受理申请执行人安某与被执行人荣某租赁合同纠纷执行一案后,发现被执行人荣某在开庭调解后便立即更换了其手机号与住所,进入了“隐身”状态。法院通过对荣某名下财产进行网络查控还发现,荣某的银行账户基本没有余额,且荣某不仅有其他终本案件,还有另案其财产在先被冻结。法院执行局执行员姜羽潇找到申请执行人安某向其询问能否提供被执行人的财产线索。安某见到执行员后向法院诉苦:“荣某和我本来是朋友,结果我上次催债后他就直接换号消失,我这也没法提供他的财产线索。我一直以为他是有难言之隐,可前些天我居然看到他又开好车又去咖啡厅,希望法院还我公道。”

执行员想到可以利用执行悬赏制度倒逼被执行人主动现身,在告知安某执行悬赏的相关事项后,当天下午在法院公告栏及荣某住所地张贴了执行悬赏公告。公告张贴当晚,荣某便主动通过微信与执行员取得联系,询问其能否通过偿还部分债务撤销悬赏公告,并承诺次日到法院申报财产。

执行员次日见到荣某后,对其逃避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并告知其继续逃避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荣某表示认识到错误,并主动联系安某到法院当场履行部分债务。安某念在昔日友情原谅了荣某,双方对余下债务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安某主动撤销了执行悬赏,本案得以顺利执结。

相关解读:执行悬赏是人民法院或者债权人为了实现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公开发布悬赏信息征集知情人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并在据此取得执行效果后向财产线索提供人支付奖励或者酬金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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