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07:00:57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280证券简称:中央商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祝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陈飞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飞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飞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飞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飞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飞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祝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金福会计机构负责人:陈飞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9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编号:临2024-044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十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名,实到董事7名,公司监事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祝珺先生主持,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该议案经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详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编号:临2024-045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29日上午十点三十分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了相关议案并做出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对公司董事会编制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编号:临2024-046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四号一一零售》要求,现将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2024年第三季度公司无增加门店情况;

三、2024年1-9月公司主要经营数据。

(一)公司业务分行业情况单位:万元

(二)公司业务分地区情况单位:万元

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数据。

特此公告。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股票简称:中央商场股票代码:600280编号:临2024-047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

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被担保人为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

●本次担保数量及累计为其担保数量

本次公司预计2025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66,8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61,578.00万元,担保额度使用有效期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

本次担保属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的担保,无反担保方式。

●对外担保累计数量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195,104.99万元,占母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17%,其中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195,049.99万元,公司控股子公司累计对外担保55.00万元。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

公司对外逾期担保的累计数量55.00万元,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控股子公司对外提供的担保行为,发生于本公司收购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之前)。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发展及2025年度资金需求,公司预计2025年度拟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66,80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拟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最高额借款担保额度不超过161,578.00万元。

2024年10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预计2025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上述担保。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担保期限为自本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一)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92,000.00万元(其中40,000万元于2026年9月到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89,405.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52,0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92,000.00万元。

(二)公司对南京中商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南京中商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6,5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6,471.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6,5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6,500.00万元。

(三)公司对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4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23,000.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40,0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40,000.00万元。

(四)公司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24,5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13,597.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15,0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15,000.00万元。

(五)公司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65,8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45,795.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46,0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46,000.00万元。

(六)公司对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公司对盱眙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7,3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7,282.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7,3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7,300.00万元。

(七)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对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42,058.00万元(其中14,780万元于2026年到期),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41,862.99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27,278.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42,058.00万元。

(八)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5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49,777.99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50,0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50,000.00万元。

(九)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央商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7,5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7,466.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7,5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7,500.00万元。

(十)南京中商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南京中商奥莱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3,7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3,100.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3,1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3,100.00万元。

(十一)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对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泗阳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对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25,0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24,777.99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25,0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25,000.00万元。

(十二)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江苏中央新亚百货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10,0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6,179.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1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10,000万元。

(十三)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1、原有担保额度使用情况

徐州中央百货大楼股份有限公司对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联合营销有限公司,原有连带担保最高额总额度32,700.00万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该笔担保额度已使用32,700.00万元。

2、本次新增担保额度需求情况

本次续期担保额度32,700.00万元,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32,700.00万元。

(十四)海安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如东润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相关情况

海安润隆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和如东润鑫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对海安雨润中央购物广场有限公司承担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为6,000.00万元,此为新增担保额度,预计至2025年12月31日,剩余未到期担保额度6,000.00万元。

公司2025年度预计提供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控股子公司2025年度预计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间提供担保的具体安排如下:

上述预计担保额度不包括已履行审批尚在执行中于2025年以后到期的担保额度。在上述担保额度内,公司办理每笔担保事宜不再单独召开董事会、股东大会。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范围内,从维护公司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全权办理相关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更改相关协议,或办理与本担保事项相关的一切其他手续。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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