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4-10-31 11:34:40 - 上海证券报

2023年9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10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本次归属,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98.65万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数量由2,132.00万股调整为2,033.35万股。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9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13.6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5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等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I等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综上,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222.36万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由740名调整为649名,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033.35万股调整为1,810.99万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

2023年5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33.00元/股调整为29.40元/股。

2024年8月2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相关规定,公司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由29.40元/股调整为28.98元/股。

除上述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相关内容与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无差异。

(四)本次激励计划各期限制性股票已归属情况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4年10月3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对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按规定归属,并为其办理相应的归属手续。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综上,第二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646名,本次可归属数量为524.04万股。鉴于9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资格,56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B等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6.96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3名激励对象在第二个归属期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为I等级,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8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共计222.36万股。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认为:根据《激励计划(草案)》《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64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04万股。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64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04万股,本次归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1、授予日:2022年9月9日

2、归属数量:524.04万股

3、归属人数:646人

4、授予价格(调整后):28.98元/股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注:1、王西玉:曾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因公司内部岗位调整,其于2024年10月30日辞任公司董事、总经理,辞职后其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2、以上激励对象已剔除离职人员;

3、以上合计数据与各明细数据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如有差异,系四舍五入所致。

四、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实情况

本次可归属的激励对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监事会同意为本次符合条件的646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04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经自查,公司作为激励对象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此前6个月内均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后不需要对限制性股票进行重新评估,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及经办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一)公司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已进入第二个归属期,本次归属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公司实施本次归属及归属人数、归属数量安排《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三)本次作废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

(四)公司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监管指南》的规定;随着本次归属及本次作废的进行,公司尚需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继续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二)《监事会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三)《北京市君合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及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

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行业市场变化趋势等,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拟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公司财务部门测算,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拟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总额约为58,193.3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二、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具体说明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公司对第三季度的存货项目进行减值测试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损失约58,193.35万元。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计提的各项减值损失总额约为58,193.35万元,对公司合并报表2024年第三季度利润总额的影响数为58,193.35万元(利润总额未考虑所得税影响)。公司本次计提各项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政策的规定,能够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经营成果,不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数据未经审计,实际金额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财务数据为准。

四、其他说明

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能够真实客观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第三季度的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以通讯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3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阚桂兵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全体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一致通过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二、审议通过《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决策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因此监事会一致同意公司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部分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3)。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646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24.04万股,本次归属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披露的《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特此公告。

新疆大全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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