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11:34:36 - 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702证券简称:海欣食品公告编号:2024-07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2.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声明: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3.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否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的具体情况。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公司不存在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的情形。

(三)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及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二)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重要事项

√适用□不适用

2024年6月18日,公司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2,500万元-5,000万元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6.22元/股,按回购金额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4,019,293股-8,038,585股,约占公司目前已发行总股本的0.72%-1.4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若公司在股份回购完成后36个月内未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将履行相关程序注销相应的回购股份。

截至2024年9月3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7,4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4%,最高成交价为3.7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24,856,96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编制单位: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30日

单位:元

■■

法定代表人:滕用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金宏会计机构负责人:胡上钦

2、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利润表

单位:元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元。

法定代表人:滕用庄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项金宏会计机构负责人:胡上钦

3、合并年初到报告期末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项目情况

□适用√不适用

(三)审计报告

第三季度报告是否经过审计

□是√否

公司第三季度报告未经审计。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02证券简称:海欣食品公告编号:2024-070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磊主持,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的监事对各项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作出了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经审核,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监事签字的第七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002702证券简称:海欣食品公告编号:2024-069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以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10月25日通过短信与邮件相结合的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滕用庄先生召集并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各位董事认真审议,会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核,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0月31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三、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签字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2、第七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海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今日热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