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2024-10-31 11:34:20 - 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季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赵瑞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凤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张砾元保证季度报告中财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三季度财务报表是否经审计

□是√否

一、主要财务数据

(一)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注:“本报告期”指本季度初至本季度末3个月期间,下同。

(二)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一一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不适用

(三)主要会计数据、财务指标发生变动的情况、原因

√适用□不适用

二、股东信息

(一)普通股股东总数和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数量及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持股5%以上股东、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不适用

前10名股东及前10名无限售流通股股东因转融通出借/归还原因导致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不适用

三、其他提醒事项

需提醒投资者关注的关于公司报告期经营情况的其他重要信息

□适用√不适用

四、季度财务报表

(一)审计意见类型

□适用√不适用

(二)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24年9月30日

编制单位: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瑞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砾元

合并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0元。

公司负责人:赵瑞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砾元

合并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赵瑞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孙海凤会计机构负责人:张砾元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证券代码:603818证券简称:曲美家居公告编号:2024-078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4年1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11月15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B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11月15日

至2024年1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次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已于2024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出席会议的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委托方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签字、盖章)、股东账户卡、出席人身份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办法

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

(以2024年11月12日17: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

3、登记时间:2024年11月12日9:00-11:30、14:00-17:00

4、登记地点: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

通信:北京市朝阳区顺黄路217号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编:100103

电话:010-84482500

传真:010-84482500

联系人:孙潇阳、刘琼

2、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者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4年1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年月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818证券简称:曲美家居公告编号:2024-075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0点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以电子邮件和电话方式发出。会议应到董事10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10名,会议由董事长赵瑞海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4年三季度报告》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经表决: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7)。董事会认为,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经表决: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经表决:赞成10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18证券简称:曲美家居公告编号:2024-076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上午11点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10月20日分别以电话或专人送达的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户娜娜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根据《证券法》第八十二条的要求,我们作为公司的监事,对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2、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客观反映了公司2024年1-9月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3、未发现参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

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决策程序、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上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18证券简称:曲美家居公告编号:2024-077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1-9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45,331,578.22元,截至2024年9月30日,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593,337,120.13元。

为促进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经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和中远期发展规划,公司拟实施2024年前三季度分红。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拟定的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总股本689,061,855股,扣除回购专户0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3,781,237.10元(含税)。

在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方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兼顾了公司中远期发展规划和股东回报,决策程序、分配形式等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业务发展规划、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18证券简称:曲美家居公告编号:2024-079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星期五)上午10:00-11: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17: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qumei.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发布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11:00举行2024年第三季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4年三季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11: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赵瑞海先生、董事会秘书孙潇阳先生、财务总监孙海凤女士、独立董事刘松先生。(如有特殊情况,参会人员将可能进行调整)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4年11月8日上午10:00-11:00,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在线参与本次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投资者可于2024年11月6日(星期三)17:00前通过公司邮箱(ir@qumei.com.cn)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10-84482500

邮箱:ir@qumei.com.cn

六、其他事项

本次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路演中心(网址:https://roadshow.cnstock.com/)查看本次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曲美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十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3818证券简称:曲美家居

母公司利润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浩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4年1一9月

编制单位: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公司负责人:梁捷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胡浩会计机构负责人:杜艳

2024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不适用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30日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三季度房地产业务主要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第一号一房地产》的要求,本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主要经营数据如下:

2024年1-9月,就会展(含酒店)及商业物业而言,会议中心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36.79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52,191万元;酒店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34.68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58,621万元;写字楼及综合商业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57.85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47,117万元;公寓业态,项目总建筑面积18.43万平方米,实现总经营收入21,142万元。

2024年1-9月,就房地产开发而言,在土地储备方面,公司无新增房地产储备,总土地储备410.45万平方米;在工程建设方面,公司实现新开工面积4.00万平方米,开复工面积183.61万平方米,竣工面积11.00万平方米;在项目销售方面,公司实现销售面积21.0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8.43%,权益销售面积19.15万平方米,同比下降25.95%,销售金额29.45亿元,同比下降33.86%,权益销售金额27.01亿元,同比下降30.89%,结算面积20.34万平方米,结算金额24.98亿元,报告期末待结转面积12.22万平方米。

由于房地产项目租售过程中存在各种不确定性,上述数据可能与定期报告披露的数据存在差异,请投资者审慎使用,相关阶段性数据以本公司定期报告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0月30日(星期三)下午3:00在北辰汇欣大厦A座12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公司董事共8人,实到董事7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周永健博士、陈德球先生和执行董事胡浩先生、魏明乾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并进行表决,执行董事杨华森先生委托执行董事梁捷女士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由本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梁捷女士主持,本公司部分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会议一致通过决议如下:

一、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本公司二零二四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以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批准聘任胡浩先生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详见本公司本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的公告)

本议案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十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30日审议批准本公司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证券事务代表胡浩先生在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代为履行公司董事会秘书职责,并对外披露。

鉴于胡浩先生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任职培训证明,具备担任董事会秘书所必需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本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批准聘任胡浩先生为本公司董事会秘书。

本公司董事会秘书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10-64991277、010-64991055

传真:010-64991352

电子邮箱:northstar@beijingns.com.cn

联系地址:北京朝阳区北辰东路8号汇欣大厦A座12层(100101)

特此公告。

北京北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4年10月31日

简历

胡浩先生,45岁,毕业于中央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胡先生二零零二年加入本公司,历任本公司投融资部副部长、部长、战略运营部部长、总经理助理、股东代表监事。自二零零八年七月起为本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二零二一年一月出任本公司副总经理,二零二四年五月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出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胡先生在公司资本运作、房地产开发、运营管控方面具有丰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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