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夜读|梅丽君:书法是领悟世界的一种方式
转自:上海证券报微信公众号
编者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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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丽君
浙江缙云人。中央美术学院书法博士,师从邱振中教授;中国人民大学书法硕士,师从郑晓华教授。中国书法家协会会员、上海市书法家协会妇女工作委员会委员、上海国际文化学会会员、刘海粟美术馆研究员。
“梅溪书法展”凸显上海人文内涵体现上海城市精神
今年四月和十月,我和沪上金融从业者奚颉先生共同牵头在闵行和浦东做了两次“梅溪书法展”,收到了一定的社会关注和好评。
两次展览最明显的特征是“跨界融合”:第一次,我们邀请了三位非专业人士参展,第二次则邀请了二十位——其中多数是“陆家嘴金融书法雅集”成员。在上海证券报、国际金融报等主流媒体的关注支持下,“梅溪书法展”似乎在一定程度上成为“跨界融合”书法活动的一个品牌。金融界书法爱好者积极参与,凸显了上海作为国际金融中心城市的人文内涵,也从一个侧面体现了上海“海纳百川、追求卓越、开明睿智、大气谦和”的城市精神。
书法是领悟世界的一种方式
第二次梅溪书法展在张江惠生艺术中心开幕以来,我陆续收到一些新老朋友和书法爱好者的信息,其中不少是希望我谈一谈书法对于当代中国人的意义、怎样看待书法。
这确实引起了我的思考。从某种意义上说,任何一种成熟的文化样式都是特定人群领悟世界的一种方式。世界是物质世界、生活世界和精神世界的总和,而领悟既包括对世界的认识,也包括与世界的互动。有一种观点认为,汉字起源于伏羲氏所制的八卦,而卦象就是华夏先民对世界最初的领悟。汉字将形象、声音和意义三者融为一体,在人类所有文字中几乎是独一无二的。书法艺术,继承和发展了汉字之“形象”的方面,既表达对世界的认识,也实现与世界的对话,成为爱书之人领悟世界的一种重要方式,同时也是他们存在状态的一种确证和表达。
“人书相遇”的原初状态
书法对于人意味着什么?当然这里的“人”一定是能够或者很可能和书法发生关系的人,不论是古代的还是现当代的。我们也许可以基于书法史常识,借助想象再现一种人书相遇的“原初状态”,进而推进我们的思考。
我们想象一个古代场景。某一天,一个小男孩的父亲把他抱到书桌前,让他踩上凳子,让肘部高出桌面;给他一支比胳膊稍短、竹竿一样的东西,竹竿一头还有一撮有弹性的毛。父亲告诉他,这叫毛笔,然后教他怎么握笔。小孩好不容易把笔拿稳,父亲让他用有毛的一端去蘸一小盘黑乎乎的液体。“这个是墨,那个是砚台。”桌子上铺了一张浅黄色的纸,纸的左前方还放了一本发黄了的书,那是爷爷留给父亲的,此前从来不让小男孩碰。“这个叫字帖,以后你要照着这本字帖开始写字了。”就这样,父亲握着他的手,在纸上画出了小孩人生中第一个歪歪扭扭的“一”字。
许多年以后,小男孩已经衰老。弥留之际,他躺在一张熟悉的老床上,眼神已经迷离,周围的事物不太能分辨清楚。他看到书架上厚厚的字帖,墙角一摞厚厚的写过字的纸,笔架上粗细不一的毛笔,他甚至看到了爷爷留给父亲的一幅挂在墙上的字——“厚德载物”。他试着念出声来,可是气力到了嘴边就只能往回咽了。他还闻到了淡淡的墨香味,甚至瞥见了儿时踩的那只方凳,方凳还在那里。他似乎记起自己一次又一次不情愿地踩上方凳,却想不起来,究竟哪一天开始,竟不再需要那个方凳了。他努力地回忆一切,就这样缓缓地闭上了眼睛。
上面当然是想象出来的故事,却可以展示在中国文化语境中人与书法的某种关系。
书法的三大特性
书法的特性之一:先在性
书法对于人而言,具有某种“先在性”。我们当然知道,是人类创造了书法,人类在时间和逻辑上都在书法的前面。然而,就书法诞生以后的几千年中,特别是当书法已经形成“笔墨纸砚”和“范本”(墨迹与拓本)这样的“传统”的“配套设施”以后,对于后世的人而言,就是一种业已存在的古老事物。
书法的特性之二:永续性
书法对于人而言,具有某种“永续性”。这是非常容易明白的。故事中,爷爷不在了,父亲恐怕也早已不在了,但是爷爷留给父亲的字,那像是“传家宝”一样的“厚德载物”还挂在墙上。当他走到生命的终点,然而自己写过的厚厚的一摞纸还堆在墙角。他当然不知道,也不能控制家人们将如何“处理”这批字。然而他知道书法是可以比他长寿得多的东西。
以上两条是从时间上来说的,因为一切事物都是在时间之中存在。德国哲学家海德格尔说,人出生,人存在,人死去。海德格尔要是知道书法的话,他或许会说:哦,书法,它长期存在。
书法的特性之三:权威性
书法对于人而言,具有某种权威。所谓权威,简单地说,就是能够对你“下命令”:你要如此,你不可如此。小孩子写错了笔画,或者屡教不改,是要被家长或者老师打手心的。这说明,书法中有某种“法”,就像社会中的法律一样,是不允许践踏的。一旦越过某条红线,就要受到某种惩罚。书法中的“法”,笼统地说,就是“法度”或者“传统”。细说开来,就包括笔法、字体结构、章法、墨法等。除了图像意义上的“法”,书法范本文辞中那些“文化”的内容,也是值得敬畏的。书法对于人的权威性,使得书法具有一种强大于人力的“力量感”。
以上三条,让人觉得书法像极了某种有生命的东西。
书法的四大功能
书法对于人而言,具有某些功能。我们无意在此穷尽书法的功能,只是略举几个重要的方面。先说说书法的“外在”功能。
书法的功能之一:教育
书法具有教育功能。若以上文故事中的小男孩为中心,那么书法既是长辈教育自己的手段和内容,也是自己教育他人以及后人的手段和内容。这种教育,既有识字、接受中国历史文化的一面,也有把字写好、为将来参加科举考试或官吏选拔之类的“竞赛”做准备的一面。正如唐朝取仕的要求中所言:“楷法遒美”。这种教育,还包括家学、家风的传承,如“厚德载物”对家族成员的教导等。
书法的功能之二:交往
书法具有交往功能。从哲学角度看,人是一种对话的存在;从社会学角度看,社会交往是人保持身心健康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书法作为一种既高雅又养生的文化活动,能够使志同道合的人们聚在一起,共同成长,分享喜悦。海外华人的书法活动、外国人对书法的兴趣、书法作为礼品在正式外交和民间外交中的作用,都凸显了书法的文化传播和国际交往功能。
书法的“外在”功能建立在其“内在”功能基础之上。所谓内在功能,(这里的功能主要是针对书法家而不是书法的欣赏者而言的)当然也有很多种,我们选出其中最重要的两条。
书法的功能之三:表达
书法具有“表达”功能。所谓表达,就是传递信息,并不把“创作意识”放在首位。书法在本质上是“语言的视觉形式”,而语言的首要功能之一就是传递信息、知识,表达情感、情绪之类。书写是一个动词,是一个“手臂的动作”,它像极了之于嘴巴的话语;或者当人们选择独处、沉默时,用书写来替代话语的冲动。
书法也不仅仅是视觉形式——视觉当然是最主要的,然而这是从眼睛观看书法作品的“成品”角度来说的。其实书法除了视觉,还可以包括身体书写的姿态、墨汁的味道、石刻或木刻的触感等。
总的来说,书法作为语言的视觉形式的首要功能是表达。这种表达功能,除了关注文辞之外,还暗示存在着比较明确的“表达对象”,即信息的“受众”。这就告诉我们,阅读书法作品时不要忽略了其中的对象意识和书者的潜台词、潜意识。
书法的功能之四:表现
书法还有“表现”功能,即把“创作意识”放在首位。中国古代文献中没有“表现”一词。言及“表现”时,所使用的是与表达、寄托、蕴含、认知有关的一些词语,如“达”(达其性情)、“形”(形其哀乐)、“露”(自露于毫楮间也)、“取会”(情动于言,取会风骚之意)、“本乎”(阳舒阴惨,本乎天地之心)、“寓”(可喜可愕,一寓于书)、“寄”(或寄以骋纵横之念)、“托”(或托以散郁结之怀)、见(文则数言以成其意,书则一字已见其心)等。
在书法史上,不自觉或者自觉地,至晚从东汉赵壹写《非草书》时,从大众书写者中,已经涌现出少量善书者,进而逐渐变成掌握书写这门“技术”或“艺术”的“书(法)家”。这些书家开始有意识地通过展示书写的“视觉形式”,来“表现”自己的能力、风格、格调等。这种表现的首要目的,不是文辞,而是这些文辞的模样。这种表现功能,也有“受众”,却未必是明确的受众,可以是具体的某个人、某几个人、某一群人,甚至不知名的“更多人”和“越多越好”的人。这种表现,如果被人们认可、夸赞、追捧,“表现者”就会产生强烈的心理满足感,进而促使他更加努力地表现;如果不能被人们认可,则会产生挫败和焦虑,使得书写者要么放弃这门技艺,要么加倍努力,却不会因为信息没有得到“有效地传达”而产生不良的或严重的后果。
书法当然还有“内省”和“悦己”的功能,然而,我们似乎可以把前者归于“表达”,后者归于“表现”。把书法的内在功能区分成“表达”和“表现”两大块,对于研究书法的功能乃至认识整个书法史,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书法的终极关怀:精神不朽
书法的诸多特性和功能,使得个体的人对它产生了某种期许。其中,最为深刻的,恐怕就是关于“精神不朽”的期许。
人的寿命总是有限的,然而多数人并不愿意接受,总是想尽办法来延长自己的寿命。当人们发现肉体的长生不老几乎做不到时,便希冀“灵魂”的不朽或“精神”的永存。比如,儒家倡导立德、立功、立言。历史已经证明,“立书”可以起到同样的功能。如米芾曾在《画史》中引用杜甫诗《观薛稷少保书画壁》中的“惜哉功名忤,但见书画传”。王铎48岁那年说:“我无他望,所期日后史上,好书数行也。”
综上所述,书法之于人(书写者),是一种具有先在性、永续性、权威性等特性,以及教育、交往、表达、表现特别是终极关怀功能的文化艺术门类。
上海证券报社党委书记、董事长叶国标先生也是一位书法爱好者。他在梅溪书法展开幕式上说:“书法,对中国文化而言,既是载体又是名片,既是符号又是精神。对书者而言,可寄情、可言志、可会友、可养生、可神交、可传承······”
于我心有戚戚焉!书法作为一种传统艺术,是人们领悟世界的一种基本方式,也是人作为一种具有超越性精神存在的确证和表达。
近年来,书法学界兴起了对书法与人生的关系如“人书俱老”,关于书法的日常性如“日常书写”“日常书法”的探讨,可以说“书法领悟世界论”正是其隐含的哲学基础。意大利历史哲学家克罗齐说,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大意是指一切对历史的探索,都离不开当代人的视域、观念与关切。由此,“书法领悟世界论”就不单单是对古代书写活动的哲学诠释和重新“发现”,也为当代人——不论是书法专业人士还是业余爱好者——从事书法活动提供了更多理论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