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房最高补6万、电梯年检半价!黑龙江佳木斯30条措施促经济好转

2023-01-31 15:56:01 - 生活报新街派

转自:生活报新街派

买房最高补6万、电梯年检半价、发3000万政府消费券……日前,佳木斯出台30条措施促经济运行整体好转。

省级重点项目最高奖励80万元

在重点项目建设上,市级财政安排100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前期工作,对3月底前完成项目前期、上半年开工建设的省级重点项目推进单位予以奖励,项目计划投资5-10亿元给予50万元前期经费奖励,10亿元及以上给予80万元前期经费奖励。

推进规上工业企业达产增产。对上半年产值超1亿元不到10亿元,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20%、3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领导班子(管理团队)10万、20万、30万资金奖励;对上半年产值超10亿元,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给予企业法人代表或领导班子(管理团队)50万元资金奖励。

部分规上工业企业用电给补贴

对实现工业增加值正增长的规上工业企业,按照缴纳工业用电费用较去年增加部分的10%给予企业用电补贴;实现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10%及以上的工业企业,按照缴纳工业用电费用较去年增加部分的20%给予企业用电补贴,执行期至2023年6月30日。

发放政府消费券3000万元

全市发放政府消费券3000万元,重点支持汽车、家电、百货、超市、餐饮等限上企业。创造条件鼓励早市、夜经济、路边摊等发展,在地方权限内免收一切费用。

分不同情况奖励旅行社800至2万元

鼓励全市国有A级旅游景区在2023年6月30日前免首道门票,在年度消费券资金内给予一定补贴。

落实“引客入省”旅游支持政策,对游客(不含0454区域)在佳木斯市停留2天以上,旅游团组达到20人以上,分不同情况给予旅行社800元至2万元奖励。对年度内旅行社接待省外游客累计达到5000人次以上递增奖励,最高一次性奖励1.8万元。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实施100%暂退,执行期至2023年3月31日。

营业性商业用房可变商品住房

根据市区商品房销售状况,择期实施为期2个月的购房补贴优惠政策。对市区域外其他县(市)、外地市居民和农业户籍人口在佳木斯市市区购买新建商品房,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对现役、退役军人在佳木斯市市区购买首套商品房的,给予10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每套补贴总额不超过2万元;对在佳木斯市工作的博士研究生、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在市区购买首套新建商品房的,按建筑面积分别给予300元/平方米、200元/平方米和150元/平方米的购房补贴,每套补贴总额分别不超过6万元、4万元、3万元,鼓励市域外人口在佳木斯市购房定居兴业。

已建未售的非住宅用房(含商业办公、营业性商业用房),符合法律规定并具备变更条件的,经申请批准可变更为商品住房或企业自持租赁住房。

电梯年检半价收费

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所属检验检测机构减半收取个体工商户电梯、锅炉、锅炉水(介)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费用,执行期至2023年12月31日。

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开展进境粮食加工业务,对进境粮食初审实行“不见面审批”“随报随批,当日办结”。支持辖区地产果蔬出口种植基地备案,建立出口果蔬查检绿色通道。开展技术性贸易措施和禁限管控咨询服务,助力辖区白瓜子、大米、豆粉等优质特色农食产品拓展国际市场。

龙头新闻·生活报记者:赵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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